论企业环境犯罪规制的系统化完善
——以建构企业环境合规计划为重点
2021-03-25刘源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刘 源
(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81)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与科学技术的革新,人类对于自然环境资源的摄取、利用愈发频繁。以企业为代表的强经济体不断引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尤其是相较于自然人,企业生产对于环境破坏的力度是不可预估的,所造成的损害程度也更为严重,并且在日后的恢复措施和效果上都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限制。故对于企业环境犯罪的规制是环境犯罪整体规制体系中的关键一环。但遗憾的是,这一现实问题并未在理论研究层面得到足够的重视。同时,在现实司法实践层面,相较于企业对于环境的破坏程度,对于企业环境犯罪的规制也存在诸多漏洞,包括但不限于:对企业环境污染犯罪的追责不成比例[1],高管责任及因果关系的识别困境[2],以及对于企业环境犯罪的刑罚措施缺位[3],等等。
本文将以企业环境犯罪的系统化规制为研究对象,结合当前企业行为规制领域的新兴趋势,以企业合规为规制手段,以期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环境合规计划,最终实现对于企业环境犯罪风险的事先管控,以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更加恪守环境污染“红线”,更为企业生产经营建构起环境污染合理整治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双赢路径。
1 企业环境犯罪的特征抽取与成因剖析
1.1 企业环境犯罪的特征抽取
第一,企业环境犯罪呈模式化发展。相较于个人实施环境犯罪,企业所追求的利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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