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互联网+”到“音乐+”的格局变迁观察
2021-03-24曹军军
传媒 2021年4期
曹军军

摘要:我国音乐产业的发展在文化产业中有其自身的特殊性。21世纪以来,音乐产业格局与规划经历了三次主要的调整,其调整是围绕与互联网此消彼长的共生关系而展开的,整体上经历了不断的“否定之否定”的动力变迁过程。把握这一规律,是为了调和优秀音乐文化传播和产业经济的关系,实现双效与共赢。
关键词:互联网 音乐 音乐社交 产业集聚
音乐与产业能够融合发展并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这之中,关键的动因是互联网。针对音乐产业的特殊性,围绕我国“互联网+音乐产业”的基本格局进行观察,寻找发展动因,则可为把握艺术与市场规律,为基于传媒产业的优秀文化传承发展提供参考。就互联网与音乐产业关系及其阶段性的发展症候,我国音乐产业发展与规划先后有3次明显的战略转向。
一、音乐VS互联网:此消彼长的博弈期
首先,是互联网与音乐的博弈期,其间,二者究竟何为目的,何为手段?或者相互利用,相互博弈,形成此消彼长的局面。
1.用音乐做互联网。21世纪初,随着我国互联网行业的兴起,音乐产业首先经历的不是同步兴盛,反倒是遭受了巨大冲击,音乐不是目的,而是互联网用于壮大自身的手段。其宏观背景在于唱片业可作为狭义的音乐产业的表征,尤其是世界范围内的音乐产业,Recorded Music Industry一度成为国际上音乐产业译名的源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音乐产业也同样效法国外的模式,这集中体现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唱片业的方兴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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