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网络爬虫”刑事犯罪的新路径探索
2021-03-24李慧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1年2期
摘 要:在数字经济时代,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对刑事司法提出的挑战不仅在于犯罪手段的日渐新型化、科技化、隐蔽化,更在于检察机关在借力专业机制、专业技术、专业平台辅助办案上能否做好充足的应对。以北京市最大利用爬虫技术侵犯著作权案为例,在办案过程中探索确立了捕诉一体化背景下,集全程引导、多维鉴定、灵活调证、立体庭审于一体,以发挥检察主导作用、认罪认罚落实落地、综合治理能力提升为内核的专业化案件办理新模式,并在破解电子证据取证难题、突破传统侵权认定方式等方面提供一些新视角、新经验。
关键词:爬虫技术 侵犯著作权罪 单位犯罪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被告人覃某某,案发前系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股东。
被告人柯某,案发前系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
被告人刘某,案发前系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股东。
被告人陈某,案发前系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
被告人王某,案发前系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被告人吕某,案发前系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被告人武某,案发前系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总监。
被告人许某某,案发前系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
被告人刘某某,案发前系北京鼎阅文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内容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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