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和谐的欢歌
——论包晓泉散文蕴含的生态伦理观
2021-03-16邓玉莲
梧州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邓玉莲
(梧州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广西 梧州 543002)
18世纪工业革命以来,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生态危机严重威胁着人类,现代文明在给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让人类付出惨痛的代价,于是20世纪60年代生态文学应运而生。文学家倡导建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世界和谐平等相处的新世界,其文学作品的字里行间均表露出各自不同的生态伦理观。“生态伦理即人类处理自身及其周围的动物、环境和大自然等生态环境的关系的一系列道德规范。”[1]生态伦理是人与自然之间整体协调发展的行为准则。广西作家包晓泉,在他的散文作品里,处处表达了反人类中心主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观。读包晓泉散文,如饮纯净的山泉水,清爽舒畅。文章行云流水,如歌如诗,韵味无穷。他简洁凝练的文笔、真诚坦率的言语和卒章显其志的哲思,颇具艺术感染力。他热爱自然,尊重自然,敬畏生命。在其充满诗情画意的美文里,奏响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主旋律,这与他所受的中华传统文化的影响密不可分。
一、自然万物和谐彰显“参赞化育”观
包晓泉散文不遗余力地讴歌自然之伟大,是大自然哺育了人类,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只有回归自然,才能身心舒畅和灵魂安然。因此,人类应该热爱大自然、感恩大自然、尊重大自然和保护大自然。这种自然万物和谐共生的观念,既来自于他徜徉大自然时心灵震撼的真实体验,更来自于以“参赞化育”为主旨的儒家生态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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