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不动产租赁经营管理的再思考
2021-03-14胡彪
上海房地 2021年2期
文/胡彪
一、强化不动产经营管理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客观要求
(一)不动产的概念与界定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属国家资源性的资产);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土地定着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地下排水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依附建筑物上的不可分割单独使用的设备(电梯、中央空调等);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生长在土地上的各类植物,如树木、农作物、花草等。需要说明的是,植物的果实尚未采摘、收割之前,树木尚未砍伐之前,都是地上的定着物,属于不动产,一旦采摘、收割、砍伐下来,脱离了土地,就属于动产了。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财产,如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生产设备、各种生活日用品,等等。 不动产的特点是,其与土地不能分离或者不可移动,一旦与土地分离或者移动,将改变其性质或者大大降低其价值。例如,建筑物一旦移动或离开土地就不成为建筑物,其价值将大大降低。而动产则可以随意移动,其价值不受影响。
(二)不动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有资产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
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国有财产,即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投资及其收益、拨款、接收的馈赠、凭借国家权利取得或者依据法律认定的各种类型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包括: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对企业投资及其收益等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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