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污染认定的技术权力及其治理效果
2021-03-08王裕根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摘 要:田野调查经验表明,污染认定的技术标准与村庄生活经验存在一定张力。正是在这种张力下,乡村企业与农民之间才不断产生环境污染纠纷。在具体环境污染纠纷中,国家环保技术标准构成一种技术权力,表现为地方政府借技术性权威消解农民对污染的认知,以及通过技术手段屏蔽环境污染信息以排斥农民参与乡村企业的排污监管,进而为协调乡村企业与农民的环境污染纠纷提供回旋空间。地方政府与乡村企业以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技术话语作为与农民协调的正当理由,并促使农民接受地方政府协调乡村企业做出的污染补偿。而经历过数次环境抗争的失败后,以及在强大的技术话语面前,农民逐步认识到地方政府不可能解决村庄环境污染问题,于是陷入了“补偿陷阱”。
关键词:技术权力;污染认定;环境污染;环境抗争;补偿陷阱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21)01-0065-11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电视新闻报道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是自己亲身经历的环境污染问题,都使我们或多或少对环境污染的危害及其发生原因有一个模糊性认识。然而,对于“污染”的界定,其实并不清楚。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理事会在1974年11月提出,“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将物质或能量引入环境造成的有害后果,可能危害人类健康,损害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减损环境的优美度,妨害环境的其他正当用途。如何测量物质或者能量给人类环境造成影响的最低基准并制定环境保护标准,则受制于一国的环境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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