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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层反对科层”:河长制的运作逻辑、内在张力与制度韧性

2021-03-08张贯磊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张贯磊

摘 要:通过“用科层反对科层”的方式打破原科层制组织存在的平级协调困境,从而解决河道治理的低效甚至无效问题,是基层政府在治理水环境问题时所采用的主要措施。在此治理过程中,科层组织内的平级协调关系被层级压力关系所取代,从而形成了水环境治理体系的高效运转。但重构的科层治理体系也形成了新的内在张力,即“块”的协调手段缺失、“条”的工作积极性衰减和基层社区工作的碎片化等。重构之后的水环境治理体系在将平级协调矛盾转换为层级治理压力时,也将治理任务转移到了科层体制之外,从而维持了科层体系的运作,形成了一定的制度韧性。

关键词:河长制:水环境治理;科层体制;反科层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21)01-0055-10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河道与湖泊的治理,是一项极为复杂且涉及多个部门的任务。如果仅依靠水务部门进行河湖问题的治理,将会难以实现预期效果。因此,2007年无锡市政府创立了河长制来应对太湖蓝藻问题,且在短时间内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效果。河长制在治理水域问题上的有效性,使其在江苏省以及其他省份得以快速复制与展开。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指出河长制的推行是解决复杂水问题、推进河道治理的有效措施。

基于此,自2017年开始,上海市为加强辖区内河道水污染问题的治理、水域面积的控制以及河岸的保护,在中央颁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指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起河道治理的分级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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