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区学龄前轻、中度智力障碍儿童普特融合教育实践研究
2021-03-08孟成成
基础教育参考 2021年2期
孟成成
一、问题的提出
1994年的《萨拉曼卡宣言》首次提出“全纳教育”理念,即每个人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学校要接纳全体儿童,并满足他们的特殊教育需要。在“全纳教育”理念的引导下,儿童权利委员会于2006年提出,“融合教育”是残疾儿童教育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实行包容性教育制度和终身学习,充分发展残疾人的个性、才华和创造力以及智能和体能,使残疾人切实参与一个自由的社会。
为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开辟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融合之路,“随班就读”成为全纳教育在中国的原型,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全纳教育”。而学前阶段也是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学前期的融合教育,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特殊儿童身心健康發展。
二、融合教育背景下特殊儿童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分析
1.教育对象安置形式单一
随班就读是开展特殊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学龄前智力障碍儿童受年龄、智力发展水平所限,多数无法进入普通幼儿园,而是被安置在家中或特殊教育学校设立的学前班。年龄较小的智力障碍儿童无法进入普通幼儿园,而可以入园的儿童年龄又偏大、智力发展水平低、社会适应能力弱,多数只是在完成学龄前教育康复后就直接步入特殊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缺乏与普通幼儿一起学习、活动的机会。可见,特殊儿童在安置形式上受到了限制。
2.传统教育观念对融合理念的认识不足
传统的普通幼儿学育在游戏理念的支持下,通过一日活动的形式,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内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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