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权力观的内涵要义与时代价值
2021-02-27刘同君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1年5期
刘同君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1)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年第1期。习近平同志关于权力问题的系列论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真经’,不了解、不熟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不能真正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4页。中国共产党在百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政治实践相结合,科学构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权力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习近平同志关于“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权力监督机制等权力问题的重要论述,继承、创新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生动诠释与丰富完善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与实践指导意义。
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人民权力观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思想之源与理论之基,它为现代政治权力理论应用于中国实践提供了最基本的哲学观与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人民属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民权力观的理论源泉与实践遵循。习近平同志指出:“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中国实践是我们的看家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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