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的司法认定和责任追究
2021-02-18刘畅
科学与生活 2021年30期
刘畅
摘要:近年来与高空抛物相关的案件逐渐增多,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单独规定了一个条文将高空抛物行为犯罪化。然而,以抽象危险犯模式设置的高空抛物罪也存在过度扩大刑法处罚范围、侵害公民自由权的法治风险。《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如何将该罪的打击范围限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将成为刑法教义学研究以及我国司法实务部门必须面临的迫切课题。为了完成这一任务,认为需要分析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如何认识高空抛物罪的保护法益。其二,如何认识高空抛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关系。其三,高空抛物罪条文中“情节严重”的内涵与外延极其模糊,这个“罪量要件”或“综合评价要件”应当如何认定,也必将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问题,只有对该要件作出严格的教义学分析,才能为准确划定该罪的刑法打击范围提供理论依据。基于此,本篇文章对高空抛物罪的司法认定和责任追究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空抛物罪;司法认定;责任追究
引言
特别是高空抛物罪,更是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点关注。早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墜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定罪量刑问题进行了规定,在当时引起了广泛争议。如今的《刑修(十一)》再一次对该罪名进行了明确规定,争论却仍未偃旗息鼓。……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