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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

2021-02-16何永怡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1年5期

何永怡

一、 引 言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培养的是高层次法学人才。我国的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批始于1981年。(1)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有数据和讨论范围仅限于中国大陆(内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按当时的政策,只是批准法学的某个学科为招收博士生的授权点。到了2003年,开始批准法学博士研究生的一级授权单位。截至2021年,有权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的一级授权单位56个(包括西北政法大学2012年获批的法学一级学科“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2)我国具有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的一级授权单位包括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由于科研院所只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一家,而且现在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名义招生,因此本文下面提到招博单位,只涉及高等院校,除非因特别需要,不再讨论科研院所。另据最新消息,兰州大学于2021年8月30日公示自主审核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其中包括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但这不影响本文的统计分析。,每年招生人数超过1 500人,规模蔚为壮观。每一个招收法学博士生的单位,都会发布招生简章。(3)亦有学校称为“招生章程”,如黑龙江大学。参见《黑龙江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载“黑龙江大学官网”,http://yjsy.hlju.edu.cn/info/1007/14991.htm,最后访问日期:2021年7月1日。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本文只是讨论分析2021年一年的招博简章,但是在“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开局之际,这一年的招博简章大体可以反映我国法学博士研究生招收培养的若干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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