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土地经营权制度评析
2021-02-06项定宜王佳艺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抵押
项定宜,王佳艺
(东北林业大学 文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土地经营权制度的立法背景
中国农地改革经历40 多年的历史进程,农地财产权经历了从所有权和使用权高度统一的“两权分置”,到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1]。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动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推出更多普惠金融产品[2]。现将2013—2018 年农业部有关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的调查数据部分情况进行图表整理。
从图1 可以看出,2013—2018 年间全国家庭承包地流转面积呈连续上升趋势。2013 年流转面积为2.27 千万hm2,2018 年农地流转面积为3.59 千万hm2,增长58%。家庭承包地流转面积增加反映出土地流转为现实所需,诸多因素使得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减少,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进而从事其他维持生计的工作,土地流转能够满足“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的实际需要,符合农村土地经营的基本情况。为稳定承包关系,中央做出第二轮承包到期后承包期限延长30 年政策决定,为农民解决了土地流转的一大重要难题。但是从以上数据不难发现,土地流转的速度整体偏慢。

图1 2013—2018 年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
从图2、图3 可以看出,2013—2018 年全国流转承包地的农户不断增加,从2013 年5 261 万户上升到2018 年的7 235 万户,增长38%。全国耕地流转双方签订合同从2013 年的3 756 万份上升到2018 年的5 678 万份,增长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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