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视角下黑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探究
2021-01-30刘善敏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刘善敏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上海 201800)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及行政处罚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同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依法处置涉案财产作出专门性的规范。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9年4月联合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黑恶势力财产的范围、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及操作流程,规范执法、司法环节中财产处置行为。依法准确认定黑恶财产、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是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刑事案件中的重要职能,也是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检察机关处置黑恶刑事案件财产的法律依据和重要意义
(一)法律依据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涉案财物处置的侦查环节、审查起诉环节、审判环节分别进行了规定。公检法等各机关对于涉案财物的处置历来高度重视,联合或单独在多个文件及司法解释中作出规范,以保证涉案财物处置工作合法、有序进行。如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检察机关在财产处置中的职能进行了规定,又明确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后对其涉案财产的处理方式,对刑事诉讼法的规范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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