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劫持行为刑法规制再思考
2021-01-30宋梓源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1年4期
宋梓源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0042)
亚当·斯密将市场运行的内在规律称为“看不见的手”,在这只手的指引下能够自由配置稀缺资源,实现财富的分配。网络空间内,财富和资源的表现形式并不直接以金钱形式表达,而是以流量这种信息数据作为网络空间资源和财富的象征。在网络空间竞争机制的作用下,流量成为网络运营商争相抢占的高地,流量的多少决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市场份额的大小。鉴于流量的重要价值,对流量的劫持成为部分网络运营商增加访问量获取不法利益的惯用手段。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流量劫持行为衍生出庞大的黑灰产业链,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重要的资源支持。流量劫持黑灰产业链严重影响着网络公平竞争机制,也威胁着计算机数据安全。伴随着2015年全国首例流量劫持行为入刑,标志着司法机关对流量劫持行为的治理由民事行政等前置法调整走向了刑事制裁。尽管实践中已将流量劫持纳入刑法调整范围,但流量劫持行为样态丰富,其自身的技术性冲击着传统刑法的适应能力。对于该黑灰产业的核心行为如何从法教义学的角度进行定性成为本部分探究的重点。
一、流量劫持行为样态检视
流量一般是指网站的访问量,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提供基础服务获取用户资源的访问量,进而以广告等方式谋取利益。①参见肖怡:《流量劫持行为在计算机犯罪中的定性研究》,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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