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大国外交法治文明的逻辑*
2021-01-29云新雷马忠法
时代法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人类
云新雷,马忠法
(1.西安石油大学,陕西 西安,710000;2.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 200433)
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尤其是“在各国的关系中,文明的进展可以认为是从武力到外交,从外交到法律的运动”(1)Louis Henkin, How Nations Behave: Law and Foreign Policy, 2nd Edition,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1, p.1.。以此鉴之,中国大国外交70余年的持续发展不啻为一场进展有序的法治文明进程。无论是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共存国际法的新中国大国外交,还是20世纪70年代融入国际社会的以《联合国宪章》为合作国际法的新时期中国大国外交,以及本世纪以来日渐形成和丰富的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共进国际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都一以贯之地书写着中国大国外交70余年的法治文明逻辑和法治文明实践。当前,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世界性历史进程和新时代中国全面和平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意味着当下中国与世界各国共同和平发展的良性互动,也体现着新时代中国与人类法治文明进程的同频共振。
一、 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共存国际法的新中国大国外交
20世纪50年代,随着西方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在世界各地的迅速瓦解和广大亚非拉国家政治独立及民族解放事业的蓬勃发展,在中国、印度和缅甸等三国的共同倡导下,就如何处理新兴独立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与传统西方国家间的外交关系,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1949年4月30日毛泽东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发言人名义发表的声明就已经具备了和平共处原则的雏形,而在《共同纲领》第56条、1950年《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第5条中体现得更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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