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机制构建
2021-01-28李延绍
会计之友 2021年4期
李延绍

【摘 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构成,内部审计与巡察是高校治理体系的监督保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审计与巡察协同、权威高效的大监督体系势在必行。高校应通过构建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管理机制、协同检查机制、协同研判机制、协同整改机制、协同问责机制,促使内部审计与巡察在治理中形成监督合力,提升成果运用水平和标本兼治成效。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协同有利于形成優势互补、提升监督效果、减轻基层负担;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关键词】 高校治理; 内部审计; 巡察; 协同机制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审计制度改革,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这就要求我们要更新观念,有变革的大格局,要围绕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定位进行审计制度的顶层设计和管理模式改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因此需要我们在高校内部审计与巡察工作中创新思维,探索实施二者协同监督机制,以监督合力实现相互的优势互补,以期推进高校内部审计和巡察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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