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的真实发生与婚姻制度的道教反抗
2021-01-28伊涛
深圳社会科学 2021年4期
关键词:儒家
伊 涛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3000)
在中国社会,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织女、白蛇传、孟姜女哭长城,并列为四大民间故事,各种探讨和演绎不计其数。在文学体裁的分类中,它们固然可以被归入传说,但传说的指涉甚广,有的仅仅涉人,它们却还涉神,因而应当把它们定位在神话领域。既为神话,原本无法在人的肉眼可见的范围内真实发生,但它们却并非完全空穴来风,甚至能够对现实的日常生活展示出明确的指涉性,释放出特定的寓意。更何况,它们皆以婚姻为题,要么描述着神人共存的景象,要么直接让人成为了故事的主角,神仙的出场只是隐性的,甚至点明了它们会与人所能够把握的眼前经验世界发生关联。既然如此,就不妨尝试着借据于经验性的常理常情去理解它们。四大神话自古流传至今,若要探讨故事是在什么样的文化和历史环境中发生的,当需考量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构造。鉴于神话并非只是涉人,需要以丰富的想象力去思考它们的寓意释放,若要让问题的探讨免于陷入漫无边际的发挥和灵感式写作,就更是需要关注它们在怎样的制度环境中流传,以便于紧扣故事本身只可做出适度延展。
相较于儒家的《论语·述而》曾记,“子不语,怪力乱神”,乐于论神的则是道教。无论是把道教的诞生追溯至汉末的五斗米道和太平道,还是魏晋以后道教经典的编纂和神谱的建构,所言说的其实都是作为正式宗教的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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