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比较视角下典型国家科技社团治理模式特征的框架性研究

2021-01-25鲁云鹏

学会 2021年11期
关键词:科技社团治理模式

[摘 要]基于比较视角,探究典型国家科技社团治理模式特征的框架性内容。研究发现,英国、美国科技社团呈现社会型治理模式,而处于治理转型阶段初期的我国科技社团表现出行政型治理特征。但当前该界限不断模糊,介于中间道路的混合型治理模式值得关注。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科技社团实现治理转型,提升其治理有效性,建议通过完善高阶实体法律、分类“脱钩”以及优化社会资本结构来实现。

[关键词]科技社团 比较视角 治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N2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596(2021)110041-05

基金项目:河北省软科学研究专项“科技社团参与科技伦理体系建设的治理机制与优化策略研究”(编号: 21557691D)。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正式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总体方针,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论述,再到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倡的“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以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最新论断,依靠包括科技社团在内的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协同治理,实现治理创新,已成为当前我国治理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从历史发展角度来看,科技社团在推动科学体制化进程、促进学科间交叉融合、培育与传播科学文化,以及社会民主化建设等诸多方面,均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1-2]。

基于此,学者们分别从识别科技社团内部治理[3-4]、优化科技社团治理机制[5]、构建治理评价指数[6]、弱化政府行政干预[7]等角度展开研究,并在强化科技社团公信力、提升治理有效性、推动我国科技社团治理转型等方面取得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但需要指出的是,现有研究缺乏比较视角,对于我国科技社团呈现出行政干预能力过强的治理特征表现是什么,是否可以完全按照西方国家治理模式实践推动我国科技社团实现治理转型,现有文献尚未给出较为清晰和系统性的回答。综合以上内容,本文从高阶实体法律、同政府的关系、社会资本运行等方面初步勾勒出典型国家的治理模式特征,进而为我国科技社团的转型方向与改革重点提供理论指导。

一、典型国家科技社团治理模式的主要维度辨析

(一)高阶实体法律方面

治理的本质是对权责利关系有效的制度安排,而法律本身作为一种系统性、秩序性的制度安排,凭借“最专门化的、精致的”集体自觉性语言,能够最大程度满足社会广泛需求,调和相互沖突的利益关系,维护主体地位[8]。因此在辨析治理模式时,需首要考虑高阶实体法律因素。例如以英法美为代表的西方科技社团,早在十九世纪中后期便逐步实现法律合法性地位,此后不断细化,进一步明确科技社团本身的权责界限。第75届美国国会通过的编号为358号的公共法案,在第762章专门针对美国化学学会作为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进行说明,并明确规定其有权自主决定组织内部章程、会员与行政管理人员、投资与资产管理等各项关键性治理要素,降低行政部门对社团本身的直接干预。

然而受到制度惯性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在科技社团乃至整个社会组织的法律体系建设明显滞后。在社会组织领域,我国已先后颁布实施了约198部法律法规或直接相关的指导意见,涉及各类社会组织、慈善事业、业务主管单位与负责人、行政执法等诸多方面,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但对该体系进一步分析发现,高阶实体法律仅有《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关于社会组织的立法层次较低,统一管理与治理的局限性较大,相关法规解释不明确,权责划分不清,政府通过指导性文件随意干预性强等问题[7]。

(二)科技社团同政府的关系方面

依靠高阶实体法律,西方科技社团多同政府保持相对平等与合作的关系。例如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在政府引导下,单独制定或连同美国环境与水资源协会、美国科学工程学学会等制定了环境工程与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结构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基本涵盖本领域的主要内容。当然,这一合作关系也是以西方科技社团商业化的融资渠道作为物质保障的。例如2016年,信息咨询服务或构建商用数据库等活动的收入已占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总收入的82.27%,英国科学促进会每年举办的科学节活动,仅门票收入便能达到总收入的10%以上。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科技社团对政府资助的依赖,提升了自身的治理有效性水平和独立生存能力[9]。

我国大部分社会组织或由政府部门转变过来,或由政府部门直接创办,“一个部门,两块牌子”现象普遍存在,使我国社会组织对政府具有较强的依赖性[10]。对于处在萌芽期的科技社团而言,受市场驱动、挂靠单位惯性扶持以及政府职能让渡空间狭窄等因素影响,往往更容易依赖政策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合法性资源以及公信力资源等,以直接镶嵌于国家机构内部、间接或合作型的方式获取[11]。我国政府正积极致力于治理转型,弱化行政干预,有计划地推进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实现“脱钩”,但在科技社团领域,仅有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公路学会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运作。

(三)社会资本的运行方面

从科技社团的组织属性看,主要依靠合作、互惠互信等社会资本进行维持,凭借科学规范、组织使命等引导性作用,推动治理有效性提升。科技社团往往具有熟人社会特征和非科层化的平等沟通特点,诸如信任、互惠规范、积极参与等形式的社会资本存量,往往会对组织的治理有效性产生影响。通过会员身份的同质性、社团所搭建的熟人社会以及集体诉求能力、精英治理等,结合科技社团本身所蕴含的专业市场、社会声誉、价值体系、学术品牌、组织文化等,使信任、合作、权威性、关系网络等良性社会资本大量累积,进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西方科技社团在成立与发展阶段,科技先驱、会员制度、权力自下而上的流动方向,均起到重要推动作用。但相较而言,处于治理转型阶段初期的我国科技社团却始终存在自主性弱、会员吸引力不足等问题,限制了社会资本在科技社团中的存量与质量。

当然,社会资本的存量也同科技社团的自主治理程度有关,政府应当“同个体公民交往的行动和精神留出适当的空间”,以免给当地社会组织所依赖的社会资本造成破坏[12]。

二、典型国家科技社团治理模式的特征

从高阶实体法律、同政府的关系以及社会资本3个方面对中西方科技社团治理模式进行辨析,本文将其划分为社会型治理模式与行政型治理模式。以英美科技社团为代表的社会型治理模式,依靠相对完善的高阶实体法律体系与充足的社会资本,保障社团本身具有较强的自治性,同政府之间保持相对平等与合作的关系,并借助商业化运营模式与专业化运营手段,实现科技与社会需求。从整体来看,处于治理转型初期的我国大部分科技社团仍旧表现出行政型治理模式,由于缺乏高阶实体法律与社会资本,加之融资渠道相对有限,科技社团主要依附政府,两者存在非对称性关系。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模式辨析只是相对而言,通过社会力量或行政力量谁更占据主导地位来判定,每种治理模式在不同历史阶段均存在各自的优缺点。当前,随着全球化与网络化程度加深,两种模式的混合体日趋成型,即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两者并没有较为清晰的界限,而是成为相对和谐与稳定的有机体,其具体可表现为社会—行政型治理模式。其理论根源可追溯为“法团主义”理论,该理论既反对过度自由化、主张社会融合,同时也反对主张社会主体缺乏自主性,由“政府办社会”[13],而是一种中间道路,强调协会、社团能够整合经济、社会、行政,是社会团结的重要纽带。日本、韩国、法国等国家的科技社团普遍采用该治理模式。

以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为例,日本政府早在1996年,在原有的日本科学技术情报中心和日本新技术事业团的基础上,成立了特殊法人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该组织当时隶属于日本科学技术厅。1997年,日本国会通过《独立行政法人通则法》和《独立行政法人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法》,伴随《促进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一般社团·财团法人法》等相关高阶实体法律的出台,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逐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组织,并独立运作,积极倡导科技工作者间的科技情报交流、科普、新技术委托研究等。但另一方面,由于该社团的历史与关系溯源,其仍旧同政府保持着高度密切的关系,积极实施与执行政府具体政策的活动或服务于国家战略性决策的活动之中。这种混合型治理模式首先强调科技社团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能够以服务会员或传播科学知识为基本导向。而在与政府展开项目合作时,行政力量相对较为强势与主动,这使得科技社团重视政府的相关需求与关系建设,政府拨款也是其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并非唯一或者核心来源。

事实上,当前我国政府正积极致力于治理改革与转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我国社会组织从总体上正式进入了深化管理与治理体制改革的历史新阶段。政府开始越发重视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正面价值,并通过“赋能还权”,不断推动公共治理结构性改革,有计划地为社会组织治理领域的社会自发性力量释放应有的“自由空间”。新出台的相关法规与文件为包括科技社团在内的社会组织治理改革提供制度基础与条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政府引导下的社会组织自治模式初步建成,而其本质特征正是符合混合型治理模式。若从分类治理角度来看,慈善基金会、商会等其他类别的社会组织实际上已属于该类型。这也反映出科技社团治理改革与转型进程缓慢。

基于以上分析,对3种治理模式进行总结与比较,详见表1。

三、推动我国科技社团治理模式转型的路径

研究发现,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科技社团呈现出社会型治理模式,我国则表现出典型的行政型治理模式特征。然而,该界限不断模糊,介于中间道路的混合型治理模式值得关注。这为我国科技社团治理转型的方向与当前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提供理论指导,防止陷入照搬西方治理模式,但又“水土不服”的怪圈。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科技社团实现治理转型,本文提出以下实施路径。

(一)完善高阶实体法律

完善的高阶实体法律体系是治理转型实现的基石。因此,应秉承结社自由与社团治理相平衡的法制精神,以激发科技创新与知识交流为根本理念,构建适合我国科技社团发展的法律体系。如以《慈善法》与《科技进步法》为基础,在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制理念与落实法律条文的同时,制定配套的法规,强化两者之间的协调性与融合度。结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出台较为清晰、明确的科技社团治理准则与管理办法,以淡化行政命令的影响。从法制角度,规范科技社团的治理过程与利益相关者的权力界限,真正落实科技社团独立的法人地位,在党的领导下维护学术自治权。

(二)通過分类“脱钩”实现治理转型

从科技社团历史发展背景与治理模式特征看,科技社团治理转型首先需要政府转变治理思维,以服务代替控制,调动科技社团治理改革的积极性,通过分类的方式,由易到难地落实科技社团的治理改革方案,形成政府引导与监督、科技社团策划与实施、公众参与与反馈的协同治理模式,最大限度维护科技社团的学术自治权,尽可能降低治理改革的阻力。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自治不仅是一种权力,自治更应通过负责的行为和对社会有效的服务去获得[14]。我国科技社团自身也应进一步规范自身治理水平与治理有效性,在满足会员基本需求外,利用网络技术、线下科普讲座等方式提升社会影响力,强化自身的社会基础。

(三)优化社会资本结构

科技社团需进一步优化组织内社会资本的存量与质量,规范科技社团的制度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并保持良好的动态性,以实现组织内秩序的整合,保证组织内部各项事务与运营的权、责、利界限清晰,推动科技社团权力展现出“公共性格”与“理性价值”。具体而言,在社会资本质量建设中,应积极采用科技社团专职秘书长制度、强化理事长、理事成员、秘书处工作人员选拔选聘方式。在存量上,时刻以服务会员为核心,细分会员种类,多渠道吸收与服务各类科技工作者等。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关于科技社团治理模式的辨析只是搭建一个框架性内容,由于阶段性、区域性的差异,这些治理模式还会存在一定“变型”,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细化相关研究,不断丰富相关理论内容。此外,由于制度之间的关联与互补性,任何一项制度安排也因此呈现耐久性与较强的路径依赖。这便提醒我们,治理转型与改革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科技社团中各利益主体相互协调,在重复博弈的过程中找到各自效用最大的均衡点,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参考文献

[1]王春法.关于科技社团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的几点思考[J].科学学研究,2012(10):1445-1448.

[2]刘春平.回眸百年再启程:中国科技社团发展的历史进程与主要贡献[J].科技导报,2019(9):38-44.

[3]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全国学会内部治理研究[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8.

[4]谢牧人.学会内部治理探究[J].学会,2015(11):47-50,58.

[5]潘建红,卢佩玲.多元治理与科技社团公信力提升[J].科学管理研究,2018(4):13-16.

[6]鲁云鹏.科学社会学理论视角下科技社团治理有效性评价与检验[J].科技进步与对策,2020(24):125-133.

[7]鲁云鹏,李维安.基于社会控制理论视角下的我国社会组织治理转型的路径与特征研究[J].管理评论,2019(4):254-262.

[8]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M].沈宗灵,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9]Hammond K I,Webster R L,Harmon H A.Market orientation,top management emphasis,and performance within university schools of business:implications for universities[J].The Journal of Marketing Theory and Practice,2006,14(1):69-85.

[10]羅文恩,周延风.中国慈善组织市场化研究——背景、模式与路径[J].管理世界,2010(12):65-73,89.

[11]张华.连接纽带抑或依附工具:转型时期中国行业协会研究文献评述[J].社会,2015,35(3):221-240.

[12]曹荣湘.走出囚徒困境:社会资本与制度分析[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

[13]陈家建.法团主义与当代中国社会[J].社会学研究,2010,25(2):30-43,243.

[14]钱志刚,祝延.大学自治的意蕴:历史向度与现实向度[J].高等教育研究,2012,33(3):11-17.

猜你喜欢

科技社团治理模式
深圳市福田区探索城市街道治理新模式
我国高校二级学院治理模式的现状及问题探讨
科技社团服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分析
农村水利私人承包治理模式研究
市场经济体制下住宅小区治理模式的研究
科技社团参与精准扶贫的对策研究
强化科技社团党建工作 助推科协系统深化改革
浅谈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规范治理模式
科技社团智库建设的深度思考
泰州市提高科技社团能力的调查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