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师发展阶段特征的初任教师区分性评价探索
2021-01-25雷爱萍
教师发展研究 2020年4期
方 征, 雷爱萍
(1.华南师范大学 基础教育治理与创新研究中心, 广东 广州, 510631; 2.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1;3.深圳市亿企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 518000)
一、问题的提出
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教育评价要“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稳步推进”[1]的要求。随着教师专业标准的出台和新一轮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的深入,中小学对教师的需求逐渐从数量满足转向质量提高,如何通过科学的教育评价设计更好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备受关注。
初任教师又称“新教师”“新手教师”,是每一位教师成长的必经阶段。学界对初任教师主要是依据教龄来界定。加拿大学者McDonld认为,初任教师是指那些正从事教师职业第1年的教师,他们已经完成了所有的职前培训课程和实习阶段的教学实践,被授予临时证书,受雇于某个学区,承担着与经验教师相同种类和程度的责任。[2]我国学者梁红京认为,初任教师一般指毕业后刚参加工作,担任教学岗位1到3年,有时延伸到从教后1到5年的教师。[3]结合文献研究和本研究的教师发展两阶段划分,笔者将初任教师界定为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刚受聘于某学校、担负起与其他教师大致相同的教学责任、处于正式教学5年(含)之内的教师。
为了支撑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我国教师队伍规模不断扩大。2016—2020年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入职38.6万教师,教师队伍规模增长了12.5%。……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