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错配、同群效应与银行风险承担
2021-01-19于国才鲁政王晨宇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于国才 鲁政 王晨宇
(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淄博 255000)
一、引言
从2013年6月的“钱荒”,到2016年的“资产荒”与2017年的“负债荒”,再到2019年的包商银行事件,其背后均与银行的过度期限错配有关。为此,2018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将严控期限错配作为其主要目标之一。尽管学术界与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过度期限错配带来的问题,并开始着手处理银行的过度期限错配现象,但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是,商业银行为什么有如此强烈的动机进行过度期限错配?进一步地,过度期限错配又会产生怎样的经济后果?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利用流动性负债为非流动性资产进行融资,通过期限错配创造流动性并实现利润。然而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过度期限错配导致的银行挤兑、批发市场断流与资产出售受阻对银行稳健经营与金融稳定都造成了巨大威胁。学者们对银行期限错配已进行了大量研究,讨论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期限错配与银行脆弱性的关系上,许多研究从理论与实证方面论证了期限错配将加剧银行脆弱性的观点[1-5],但现有文献研究延续了银行期限错配是银行追求利润最优化的独立决策的假定,忽略了对银行过度期限错配成因的讨论,鲜有文献考虑不同银行期限错配决策之间的相互影响,即期限错配的同群效应。
本文拟从同群效应这一新的视角考察银行期限错配行为。“同群效应”是指受群体行为影响的个体,其行为决策具有随群体决策同向变动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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