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权利保障的规范化: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核心举措之探
2021-01-16张彪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张 彪
(辽宁师范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一、商事权利的规范化是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核心举措
“营商环境”一词源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Doing Business”项目调查。[1]目前,对于营商环境这个概念,还没有形成足够精准的定义。通俗地讲,营商环境是指“企业在开设、经营、贸易活动、纳税、关闭及执行合约等方面遵循的政策法规所需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2]狭义地讲,营商环境是指“支配商业活动所必需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等一种复杂的融合体”。[3]虽然,营商环境概念的内涵外延不够明确,理论学说的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但营商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具影响力与稳定因素的条件已被人们所熟知。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三省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提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4]等六项要求,充分说明了营商环境在东北地区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营商环境的优化成为了实现东北地区全方位振兴的关键。
营商环境法治化是营商环境优化的核心。所谓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就是在企业从设立到退出市场的整个过程中,针对涉及到的企业经营、商事纠纷、产权制度、交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制定与落实过程中必须完备且保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具有可预期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对政府的权力进行限制,对商事主体的权利给予保障和对被侵犯的商事权利给予规范化救济,由此构成一个体系化的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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