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意行: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培育途径研究
2021-01-16郑畅畅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郑畅畅
(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0)
网络空间作为人们社会生产实践的产物,由于其自身的虚拟性、开放性、多元性等特征,使得社会面临着严峻的道德挑战。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重点强调要“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1]大学生作为网络空间的交往主体,由于受到网络空间中多元文化思想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大学生在网络道德实践中的主体性迷失的问题逐渐凸显。许多大学生沉溺于网络交往中,其自我行为甚至逐渐发展为极端个人主义和精致利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现实中道德的约束力和调节力。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空间,当前德育工作者必须积极应对网络多元文化的冲击,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模式,加强对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的培育。道德教育作为知、情、意、行相统一的辩证过程,从知情意行四个维度来理解和探索大学生网络道德主体性培育的路径,对当前高校网络道德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 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认知主体”
知情意行作为培育过程的四个基本要素,认知处于基础性的地位。道德认知是指道德实践主体对道德规范、道德准则、道德现象的认识和把握。培育大学生成为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认知主体”,就是要引导大学生提高自身对网络道德规范的认知、对网络道德现象的认知、对网络道德主体本身的认知,明确自身在网络交往中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促进其能够按照主流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在网络空间中进行交往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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