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工智能生成物的邻接权保护及制度构建
2021-01-16曹元烨张东洋陈奕睿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曹元烨 张东洋 陈奕睿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 201701)
自2016年3月阿尔法狗以4∶1的比分战胜围棋世界冠军李世石后,人工智能便从科幻电影的荧幕中逐渐走入了公众的视野。现如今,人工智能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的行业包括游戏、新闻媒体、金融等多个领域,尤其是近两年人工智能在文学艺术领域掀起的“智能化”浪潮更是对传统传媒产业形成了强劲冲击。如:(1)写作领域。2017年5月,微软小冰创作的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据出版方湛庐文化负责人介绍,机器识别一张图片后能制作出一首现代诗,其“创作”过程与诗人别无二致。(2)绘画领域。2017年10月,阿里AI“鲁班”上岗,每秒做8 000张海报,顿使设计界为之疯狂。(3)音乐领域。2016 年 8 月,在第四代微软小冰产品发布会上,小冰又模仿人类演唱的《隐形的翅膀》技惊四座,而之后仅仅不到两年,小冰发布了自己的全新单曲《我知我心》。
与人工智能创作在文创界引起的剧烈“震荡”相呼应,有关人工智能生成物(下称“生成物”)法律属性的讨论也在法学界激烈展开。
2020年2月10日,由腾讯公司状告“网贷之家”未经授权许可抄袭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撰写文章的案件在经深圳市南山法院审理后,以“法院认为涉案文章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文字作品,支持腾讯相关主张”的判决结果下达。这既是人工智能写作领域的第一案,也是国内法院首次对“生成物是否是作品”的问题作出司法认定,这记“定音之槌”很快在学术与实务界引起了众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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