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视域下行政法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2021-01-16刘燕玲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苗 泳,刘燕玲,郭 伟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法学院;2.河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2020年5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要求“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要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以下简称行政法课程)是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其学科内容关系着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贯穿着权力控制、公益保护、民生民权等思想,彰显着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蕴含着丰富的思政元素。传统的以“课堂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很难帮助学生真正将这些思政元素内化于心,难以解决知识传授和立德树人“两张皮”的问题,迫切需要借鉴其他门类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经验,创新行政法课程教学模式。
一、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对行政法课程的新要求
《纲要》对法学类专业课程提出了明确的思政建设要求,即“要在课程教学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要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专业和行业领域的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社会实践、关注现实问题,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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