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房地产业深化改革的先试先行
2021-01-15牧子犁
上海房地 2020年12期
文/牧子犁
一、我国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必要性
我国改革开放之初,虽然有明确的方向,但尚缺乏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邓小平同志因此提出:“中央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当时改革无先例、无经验,只能采取摸着石头过河,即先行先试的办法推进改革。什么是先行先试?就是在没有模式可循、没有经验可学的前提下,凭借勇气和智慧先行探索创新,比别人先行一步、先试一次,在取得经验后予以总结,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再全面加以实施的方法。
以先行先试来推进改革的这一模式,非常符合中国国情,极具中国特色。先行先试原本是党和国家在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工作方式和基本经验之一,它符合“从理论到实践,从实践又上升到理论,由实践来检验理论”的一般规律,因此成效显著。以先行先试的办法推进改革,最重要的原因是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地方对改革的需求程度、对改革的承受能力、对改革成效的预期都不一样,必须对某些改革项目在局部范围内进行先行先试,试了才知道“水的深浅”,行了才知道“山的高低”,不试就不可能突破,于是先行先试就成了改革的先导。
对那些先行先试的地区而言,“先行先试”是责任,也是压力,是机遇,也是挑战。因为他们不只是面临一城一地的发展,而是肩负着整个国家扩大改革开放的使命。所以,我国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在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前沿阵地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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