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硕士研究生教育教学方式改革研究
——以沈阳工业大学为例
2021-01-13刘玉君安俊衡
黑龙江科学 2021年3期
刘玉君,安俊衡
(沈阳工业大学,沈阳 110870)
沈阳工业大学的知识产权法专业是省内唯一的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培养单位,迄今为止,毕业研究生已分布在司法、律师、公司法务和知识产权代理咨询等领域。但我校知识产权法研究生的教学培养模式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 知识产权法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存在的问题
1.1 教学体系不完善
知识产权法硕士研究生作为高层次的法学人才,应做好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但现阶段硕士的办学模式和教学体系仍以学习国内法律体系的立法成果和研究部门法规的基本理论为主,缺乏针对解决实际社会问题的法律实践理论研究,缺乏对法律成果的实际管理和运用。
1.2 教学条件不充分
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一些院校的教学条件稍显匮乏,教学条件无法满足学生教育教学的实践需要。部分院校对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不够,无论是教学实践活动场所建设还是法律理论教学建设都处在资源短缺的境地,学生缺乏良好的法律学习实践环境和开展法律实践学习的条件。
1.3 教学方式不灵活
教学方式不灵活、不变通也是目前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存在的问题之一。硕士研究生课程设计体系固化,偏向于法学理论及基本知识的系统教授。硕士研究生教师对于教学的思维逐渐模式化,教学方式趋于固定,授课效果不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