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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提升要求下高职导师制人才培养探讨

2021-01-13章新芬

黑龙江科学 2021年17期
关键词:导师制学业导师

章新芬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南京 210048)

高职院校如何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已成为了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作为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手段,更是一个全面影响学生的过程而存在的导师制培养方式,在追求提升教育质量的时代中,近年来也被部分高职院校采用和借鉴。

1 导师制的含义及其在高职院校的推广

导师制主要是指学校为学生在校期间配备专业导师,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导学”关系。专业导师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并注重发挥导师言传身教的作用,目的在于让学生锻炼出勇于探索的精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导师制不仅仅是一种教学手段,也是一个全面影响学生的过程。导师制注重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在21世纪初,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率先开始了高职导师制的探索。之后,导师制渐渐在部分高职院校进行尝试和推广。

2 高职院校实施导师制的必要性

2.1 学生自我管理意识不强

高职院校学生来源渠道多样化,既有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生源,也有从三年制中专、职高招收的学生,还有通过单独招生、注册入学等方式招录的学生。由此带来了明显的学生差异,总体生源质量下降,教育难度增加。一些高职学生缺乏长远的学习目标,学习动力不足,自我管理意识不强,自控力较弱。传统的班建制对学生的管理过于笼统,无法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对应进行精细化指导。传统的学分制则容易使学生满足于及格即可获得学分的低层目标,也无法帮助学生树立学业成长精进目标。因此,高职院校需要探索如何帮助学生更好成长和实施新的教育模式已势在必行。

2.2 学生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高职院校的基层学生管理工作往往由辅导员和班主任负责,但往往一个专业涵盖三个年级,只配备一名辅导员。一个专业的学生通常有几百名,这就意味着一名辅导员需要负责几百名学生的日常事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因此,辅导员所采取的教育模式,只能是集体的、共性的教育方式,采取通知、班会等形式展开工作,这难以深入了解学生个体;一个班级的班主任往往由辅导员兼任或者由一名专职教师担任,一个班级通常有40~50名学生,人数较多。由于专职教师同时还要承担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因此,专职教师担任班主任时,对班级学生的管理通常也是采取面上的管理,难以实现对每位学生个体的关注。

2.3 学生管理与专业教学工作相分离

传统的学生管理工作中,专任教师主要关注教学和科研,只在上课时与学生接触,课堂上也只是对课程内容的交流和讨论,课下基本与学生无交流沟通,所以,有很多专任教师不了解本专业学生的思想状况和个体差异。作为主要担任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而言,其关注点在学生的日常事务方面,如宿舍卫生和安全管理、学生档案管理、贫困生助学管理、学生社团活动管理等,但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不太了解,无法准确解答学生提出的关于学业成长、行业就业等方面的问题。长此以往,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无法有效融合,会出现学生管理与专业教学工作相互分离的局面。

3 高职导师制人才培养方式

3.1 思想教导

在思想教导方面,导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正确的职业道德意识,关注学生思想、品德及行为上的具体表现,使学生成为有良好道德操守的人。

3.2 学业辅导

相较于本科学生,高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相对较弱,导师可以帮助学生尽快适应高职学习要求,制定学业规划和分阶段学习计划,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

3.3 就业指导

高职教育的方向和出口是学生的就业,因此,导师应引导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并使学生熟悉行业发展情况和社会需求情况。教师应结合学生特点和能力,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就业咨询和指导。

3.4 生活引导

导师的指导不仅仅是在学业和就业方面,还应包括在生活方面的具体帮助指导。导师需要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给予学生适当的帮助和关心。

3.5 心理疏导

高职学生面临着来自学业、就业、情感等方面的困惑,个人成长中的问题如果积压,就容易导致其心理出现异常状况。因此,导师应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倾听学生的心声,了解学生的思想波动,当好学生成长路上的陪伴者和引路人。

通过导师制的培养方式,可以发挥导师对学生在思想、学业、就业、生活、心理等各方面的指导作用,使学生能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特长、不足及努力的方向,从而实现全过程为学生的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4 高职导师制的基本模式

学生在校学习的不同阶段,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如:在学生入学阶段,教师侧重于对学生的生活指导和学科辅导;在学生熟悉和适应了大学生活后,侧重于学生的思想教导、心理疏导和学科辅导;当学生进入实习阶段,则侧重于学生的思想教导和就业向导。随着对导师制的研究和实践的深入,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目前的高职导师制出现了如下几种模式。

4.1 单一综合导师制

这是指一位导师负责若干名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全方位综合的指导工作。从学生进校开始,学校为学生分配一名导师。这名导师会将其负责指导的若干名学生以组建小组的形式进行管理,通过集体教育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进行个别谈话、小组讨论学习等,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和心理问题。

4.2 校企双导师制

2014年,《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现代学徒制的教学任务必须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双导师制随之也在部分高职院校被采纳和应用,其主要模式为每位学生有两位导师,一位是校内导师,另一位是企业导师。校内导师侧重于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思想上给予指导,校外导师则侧重于对学生的专业知识指导,特别是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指导。双导师制通常在学生进入跟岗实习、顶岗实习阶段时发挥重要作用。

4.3 分阶段专项任务导师制

这一导师制模式主要分成两种:一种为“1+1+1”导师制,将学生培养分成三个阶段,即大一上学期的大学生角色转换期、大一下学期至大二下学期的学业精进期、大三学年的职场人角色转换期。由于这三个阶段学生特点、学业要求的不同,分阶段导师给学生布置了相应的学业任务,并检测和考核学生完成相应学业任务的情况;另一种则为“1+1+n”导师制,第一个“1”是指专业辅导员,第二个“1”是指班主任,“n”则并不固定为某一位导师,而是指根据学生个体差异和需要,根据学生学业成长中阶段专项任务,通过学校分配或师生双向选择而为学生配备的技能比赛导师、技能考证导师、创新创业项目导师、毕业设计导师、顶岗实习导师等。导师有组织、有目标、有导向地对学生进行专项的指导和训练,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5 推行高职导师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鉴于导师制对人才培养质量有较好的提升作用,因此,近年来我国有部分高职院校的专业已经进行了导师制的尝试,这其中以东部高职院校参与此类教育尝试的居多。这些院校或以德育为目的,或以辅导学生学业为目的,或以完成专项训练项目为目的,或以顺利完成学生顶岗实习为目的,在人才培养上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这其中也遇到了一定的难题,使得导师制培养的推广难度加大。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5.1 学校政策倾向性不够

高职院校为了增强科研竞争能力,鼓励教师取得高层次、高级别的教科研成果,会导向性地制定相应的教师科研和教学的奖励政策。教师的职称晋升、年终绩效主要与申报教科研课题及项目、发表论文、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等有关,但对一线基础教学工作及学生培育工作,学校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政策支持。这种政策导向易导致教师轻视学生培育工作,不利于从关注学生个体发展的角度做好导师制工作。

5.2 部分专业师生比过高

部分专业招生较好,学生人数较多,师生比超过1∶40。专职教师平时忙于日常教学,难以抽出时间和精力对学生进行细致的指导工作。双导师制即企业导师和校内导师联合培养的方式,但由于企业导师忙于企业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容易流于形式。如果要求在高职院校全面推进导师制培养工作,那么有些专业则很难保证导师制的执行力度和培养质量。

5.3 导师津贴及奖励不足

实行导师制试点的院校会对导师给予一定的津贴,但如何计算导师的工作量,如何考核导师的工作绩效,如何分配相应的薪酬奖励,这些配套制度并不完善。此外,一些高校在职称评聘方面并没有体现出对导师制工作的支持,这会导致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由于缺乏量化认可机制, 有的导师就会存在懈怠心理。

6 推进高职导师制工作的建议

6.1 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政策

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点应是对学生的教育。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的要求,这就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技能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全方位的教育。只有将着力点放在学生培育上,学校的内涵建设、质量提升才能实现跨越。因此,高职院校应鼓励教师处理好科研与学生培育工作之间的平衡,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激励政策,支持导师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还应提高对优秀导师的奖励额度, 并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绩效分配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6.2 实现导师制培养方式的多样化

导师制培养应考虑专业的实际情况,采用多样化的方式。在学生人数较少的专业,导师制的推行会比较顺利。但在学生多教师少、师生比例较高的专业,则可以考虑多途径,如:可以采用“老生带新生”的模式。导师可以搭建老生和新生之间的沟通平台,激励表现优秀的老生将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分享给新生,鼓励新生遇到问题向老生咨询、请教,形成良好的学生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工作应有侧重点,导师在关心所带学生的前提下,应把适应能力、学习能力和社会能力较弱的学生作为重点指导对象。

6.3 建立完善的导师工作评价和考核制度

高职导师工作的评价体系应考虑导师“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表现,并实现考核主体多元化。评价体系应包括导师自评、学生评价、导师互评、院系评价等。在这些评价主体中,应加强导师制指导对象——学生的评价评分权重。在具体量化考核指标时,可以参考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学期成绩班级排名、专业技能证书获取、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取、参加各类比赛获奖、顶岗实习表现、思想品德表现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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