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的内在关系与人的主体性的提升
2021-01-12张彬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张 彬
(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401)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能否取得成功,既取决于是否遵循客观的社会发展规律,也取决于人的主体性的提升。相比较而言,人的主体性的提升更加重要,因为人是历史发展的主体,历史发展规律其实就是人的活动的规律。正如习近平所说:“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1]68因此,人的主体性的提升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实践活动是提升人的主体性的根本途径。在现实生活中,人的实践活动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性质。要想真正发挥实践活动对人的主体性的提升作用,就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不同性质的实践活动的关系。
一、占有性活动与生产性活动的关系
人的主体性表现为对物的占有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必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无法满足,人的主体性的提升也就不可能实现。占有对人的主体性的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不能因此把占有看作是人的主体性提升的主要取向。如果对物的占有成为人的主体性提升的主要取向甚至是唯一取向,那么这时人的发展就是一种狭隘的、不成熟的发展。……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