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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逻辑归因与模式探索
——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思考

2021-01-12曹洪滔

河南社会科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生产力共同富裕集体经济

曹洪滔

(东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9)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吹响了乡村振兴的号角。《规划》明确指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集体所有制是中国农村的制度基础,集体经济是集体所有制的根本和关键。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1]因此,在唯物史观视域下探索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内在逻辑并揭示新时代集体经济实现模式,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生产力发展是集体经济在场的逻辑起点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理解和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钥匙。马克思把一切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把一切生产关系归结到生产力决定的高度。因此,以生产力为基础考察集体经济的产生与发展是理论的必然逻辑。

(一)生产社会化是集体生产产生、发展的逻辑前提

“生产社会化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结果在生产方式上的体现,特别表现为生产组织方式的转变,大生产取代小生产改变了在生产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技术关系,即分工与协作的关系,小规模的分散劳动转化为大规模的集中劳动。”[2]分工与协作都是生产社会化的产物,其本身代表着一种共同生产的劳动方式,“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3]532-533,在此,马克思所指的“共同活动方式”就是分工与协作,因为分工与协作本就属于生产力的一部分,二者都在强调生产的社会性,这种社会性决定了社会劳动的整体性。从这个角度来理解,集体经济包含着生产过程集体性的指向,分工协作与集体经济具有一致的逻辑,都是强调生产整体性的逻辑指向。一方面,分工是对劳动内容进行类别划分的根据,“商品的每一个特殊部分要求一种特殊的劳动,即特殊的操作,每一个工人或每一组工人,只是完成某种特殊的操作,别的工人完成其他的操作,如此等等”[4]301。其表征是“由整到分”,“但是这些特殊操作的总体生产一种商品,即一定的、特殊的商品;因而,这种商品中体现着这些特殊操作的总体”,分工的实质是“通过过程的进一步划分来实现工人的结合”[4]301。另一方面,协作是通过分工实现的、影响生产力水平的生产组织形式,“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的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这种以劳动者分工与联合产生的生产力通过不同的生产组织形式,形成生产实践的统一指向,这样所有参与生产的劳动力便会形成一种加和,进而推动整体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生产社会化是集体生产的逻辑基础和前提。

科技进步推动集体生产持续发展。从工场手工业到大机器生产再到现代科技生产,分工与协作效率的提升得益于劳动工具的变革,尤其是从大机器生产时代产生的工业经济到现代科技产生的数字经济,信息使分工与协作的效率完成了由专业化效率向多样化效率的转变,在智能化成为生产力发展主导的当今,信息大大降低了分工与协作的难度,使协作生产力不断强化,这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外部动力。也即是说,科技进步推动着集体生产的持续发展。

(二)新时代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变革

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5]所以,生产力包括代表生产力实体要素的劳动对象、衡量生产力水平的劳动工具与生产力的决定要素劳动者。因此,对中国农村生产力的把握也应从生产力基础即生产方式的变革开始。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是较为落后的,经历了由手工劳动、半机械化向机械化的发展和转变。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在农村的社会化应用,农村的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形成了现代农业生产要素与传统生产方式并存的局面。它表现在:一是科技生产力的智能化、信息化与以基因工程、动植物育种繁殖等为代表的生物技术在农业生产实践中的运用,使农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农业科技进步使中国农业生产装备实现新的变革,生产的传统机械化向智能机械化转变;高科技含量的基础设施不断修建,如规模化的节水灌溉工程、现代化的农田建设工程等现代农业工程不断推进;农业物联网、农业环保能源建设、服务型农业等持续推进。因此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占据农业发展主流,但覆盖率不高,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依旧存在且相对普遍,小农经营的经营方式、大水漫灌等低效的生产方式、化肥农药大量使用等不可持续的生产思路依旧占据着很多农村的主流。二是农业规模化趋势与土地零散的现实兼具。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对农业提出了集约化与规模化的要求以保证新技术的利用效率,更注重通过要素配置产生规模效益,协调好农业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但目前中国人地比例过高无法替代的农业用地空间分布碎片化、零散化问题突出,严重阻碍了土地的集约利用。三是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与农村发展劳动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凸显。农业的智能化与信息化使农业不再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大量的农业劳动力被技术物所替代,农民从耕地中解放出来,脱离农业一线生产的劳动力被城市的就业吸引,从而使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农业现代化发展缺乏劳动力,这也体现出农村没有形成足够的产业链,没有足够的劳动力容纳能力。

(三)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逻辑必然

正如马克思所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3]602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变革对农村生产关系改革发展提出了要求,建立与农村生产力相适应的经济发展模式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逻辑。

人民公社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指出:“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生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6]这为探索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逻辑一致性提供了核心的理论支撑。新中国成立以后,在生产力低下、人民生活贫困的历史条件下,舍弃小农经济的发展模式、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生产,为建立独立的经济体系、尽快完成从落后的农业国向先进的工业国的转变奠定物质基础。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集中力量发展农业生产演变成公社化运动,即便实现了人力最大规模的调动、物力最大规模的集中、财力最大规模的投入,但依旧因以信念和热情为纽带建构起的农村发展模式严重超前于当时的农业生产力而在极短的时间内宣告“失败”,其根本原因在于,“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与其“物质存在条件”完全脱离,使生产关系变成形而上的纯粹理念无法与现实生产力接轨。此后,人民公社制度立足于实现由落后农业国向先进工业国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为工业体系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人民公社是以更高阶的生产关系去推动本应决定生产关系的生产力的发展,“一大二公”“一平二调”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整,尤其是在中国工业取得显著成绩之后,人民公社制度最初任务的完成预示着新的生产关系需要出现。因此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调整土地的所有、经营、收益,允许家庭经营,实现劳动与所得的紧密联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坚持了公有制又克服人民公社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升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人民公社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转变是适应中国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应然逻辑,是符合中国现实逻辑的必然选择。

新时代农村生产关系的改革发展以新的生产方式变革为基础。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实现了“第一次飞跃”,推动中国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农业科技的发展和规模化应用正推动着农业生产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破解当前农村发展面临的困境成为新时代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邓小平指出:“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7]因此,基于新时代农村生产力由机械化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实现全面小康向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美好生活与个人全面发展协同的任务,探索以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的模式是唯物史观逻辑的应然选择。

二、自由自觉劳动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集体经济是个人所有的新形式,它把人作为逻辑起点和价值归宿,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人的自由自觉劳动、最大限度调动生产积极性、最大限度凝聚发展力量的发展模式的探索。

(一)自由自觉劳动是对人本质的关怀

随着货币的产生,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使原本以自身需要为基础的物物交换变为价值交换,货币便充当了一般等价物,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获得货币的方式只能是劳动而且是雇佣劳动,“而这样一来,劳动=创造他人的所有权,所有权将支配他人的劳动”[8],这样劳动与所有权开始分离。这种分离使劳动开始异化:第一,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的占有为满足自己的需求主导生产,剥削便产生了,这种剥削体现为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所有权的剥夺,因此工人生产的产品并没有为自己积累财富反而为资本家增加财富,这样劳动产品与劳动者相异化;第二,在私有制前提下,所有权与劳动的分离使劳动者的劳动变成资本家生产财富的“生产劳动”,“这种劳动本身的力量变成对工人来说的异己力量”,这样劳动与劳动者本身相异化。生产资料的私有使劳动与所有权分离,使劳动力为了别人而生产、靠别人的生产,劳动从一个创造财富的实践转变为使劳动者越发贫困的剥削,因而这种异化劳动不可能提升劳动者的积极性。避免劳动异化,一方面需从源头上克服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另一方面需实现劳动者对劳动的共建与劳动成果的共享即强调人的主体性与对人性的关怀,而集体经济从理论层面完全具备克服异化劳动问题的两个基础条件。

自由自觉劳动的前提是劳动出于劳动者自身的需要。马克思指出:“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9]因此劳动本身应该是人本质的活动,不应与劳动者相分离,人作为类存在物通过劳动构建自身的、属于自己的生产生活,即实现劳动的对象化,而异化劳动本身是对劳动者与劳动统一的否认,即对人的否认。所以马克思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0]。集体经济能使人进行自由自觉的劳动的根本原因在于,在集体经济构建的生产方式中,生产资料所有权、生产产品所有权、剩余价值所有权等与劳动本身紧密结合,真正实现劳动者从为自己生产到靠自己生产,然后“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11]96,再到获得自己的生产。

(二)新时代集体经济是构建“社会个人所有制”以实现自由自觉劳动的实践探索

马克思以所有制为标准将历史划分为三个阶段:“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前资本主义阶段,“以社会生产经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的资本主义阶段,“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阶段。对个人所有制的重新建构不是对私有制的回归,是对雇佣劳动所产生的劳动者与资本之间对立的消解。马克思并没有详细论证社会个人所有制的运行逻辑、机制模式、生成规律,在马克思那里这只是建立人类劳动形态由人身依附、物质依赖发展到自由全面发展阶段时社会形态的一种描绘,因此并不能将社会个人所有制从法权意义上规定为某一种特定的可实施的所有制形式,需要在社会主义发展实践中不断探索。

社会个人所有制是通过结合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推动自由劳动。马克思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12]所以,在马克思那里,公有制真正的目的是超越公有制调控必要劳动的“此岸功能”,为人通过自由劳动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保障。实现公有制的这种功能并非国有制这种公有制基本的形式,而是社会所有制为个人所有制提供基础、个人所有制为社会所有制提供前提的社会个人所有制,只有这样,劳动形态才能变为“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自由劳动。所以社会个人所有制是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与在此基础上消费的“个人所有制”,这样通过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的结合使生产与消费对抗性消解、统一性实现,在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中这种思想也被提及,马克思指出:“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一个社会产品。这个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11]96

当前集体经济的模式与社会个人所有制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都是通过完成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的整合做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以此实现自由自觉的劳动,同时自由自觉劳动已成为集体经济发展在逻辑上的内生动力。但逻辑上的一致性不能将两者等同,社会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对劳动的彼岸世界(也就是“自由王国”)的一种描绘性构想,集体经济只是对这种构想进行实践探索的一个特定的阶段,因此,它需要不断发展并形成新的模式。

三、共同富裕是集体经济发展的价值追求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实现共同富裕本质上依靠的是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的分工协作与分配必须将人民作为共同体,凝聚民智民力以共享推动共同富裕。

(一)集体经济以建构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分工与分配推动公共性取代排他性

恩格斯认为:“在人类发展的以前一切阶段上,生产还很不发达,以致历史的发展只能在这种对立形式中进行,历史的进步整个说来只是成了极少数特权者的事,广大群众则注定要终生从事劳动,为自己生产微薄的必要生活资料,同时还要为特权者生产日益丰富的生活资料。”[13]因此,只要私有制存在,劳动者就会为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劳动,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建构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生产,指向性非常明确,即实现生产资料占有者的利益最大化。虽然生产资料占有者需要劳动者的生产,但建立在雇佣关系之上的分配标准不具备客观性,不会将劳动者的贡献作为第一指标,而是逐渐将劳动者身份固化,在这一前提下,分配中的等级化就变得合理。同时,随着人类的发展,这种等级化开始复制,其合理性逐步占据思想的阵地,这是一种分配关系中的排他性,因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占有者在生产过程中本是合作关系,但却出现了一种矛盾即生产资料占有者在生产过程中对劳动者的依赖与分配过程中对劳动者的排挤,这样的发展只会造成贫富两极分化,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习近平指出:“集体经济是农民共同致富的根基,是农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物质保障。”[14]集体经济在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共同富裕目标的指引。农民是一个共同体,既是生产资料的占有者,也是生产的实施者,所以自我的分工与自我的分配之间不存在互相分离的内在属性,本身就代表了一种公共性特点。因此,集体经济与共同富裕是价值逻辑与价值追求的统一。

(二)全面共享推动集体经济原则与共同富裕方式的耦合

习近平指出:“共享发展理念的内涵表现在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和渐进共享四个方面。”[15]全民是共享的主体,全面是共享的程度,共建是共享的前提,渐进是共享的步骤,这为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方向与原则上的指引。同时,共享也是共同富裕内在要求与实现方式,因此,集体经济通过共享发展推进共同富裕便有了理论上的逻辑性。在新时代,物质财富的共享包含足够多的物质财富这一前提与足够公平的物质财富分配这一要求,这种要求是集体经济通过配置生产要素、汇总生产力量、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以及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实现的;政治成果与文化成果的共享是集体经济通过凝聚对体制制度与文化的认同,构建共同体意识实现的;社会领域的共享要求协调利益关系、调节利益秩序、保护利益诉求,集体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基础上的组织形式,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合一,不存在根本利益的对立与冲突;生态领域的共享着重协调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集体经济具有规模化发展的特征,具备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因此通常代表的是先进的生产力发展,在农业领域农业集体经济代表农业现代化、智能化与生态化的发展方向。因此集体经济通过共享发展成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是以全民共享补齐共富短板

共同富裕代表全民富足的生活状态,“富裕”是生产力发展程度或经济总量对人民生活的贡献,“共同”要求,发展成果分享主体的全覆盖,这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也是衡量社会主义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当前,城乡二元结构依然存在,城乡差距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一块短板。所以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农民是较为明显的短板,补齐农村的短板无论是宏观体制还是微观政策都不能依靠农民个人完成,必须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同时,农村存在的贫富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共同富裕的实现。在当前集体所有制条件下,通过建立集体经济体制探索集体经济模式是缩小农村贫富差距并不断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

四、农村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探索

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探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方法论选择。应遵循前文分析的基本理路,从生产关系发展创新、经济形式总结探索、产业结构调整重塑、最大多数人积极性调动等方面探索新时代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的基本模式。

(一)聚集优势资源,建立高效有序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广大农村具有潜在人力资源充足、土地资源丰富、产业结构调整空间大等优势,将农村的优势资源有效聚集不仅能解决当前农村发展存在的问题,而且能从根本上打开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源、创新源。因此,探索建立高效有序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是乡村振兴的逻辑首选。

一是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在新时代,供销合作社作为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组织是更顺应农村生产力发展变化、更精准把握农村现实问题、更高效率的经济组织形式。一方面,以供销合作社推动专业合作社的联合,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另一方面,供销合作社积极与区域内涉农服务行业合作,构建包含整个农业产业链、覆盖整个农民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生产与分配方式整合农村劳动力资源。集体经济要培育农民认同的劳动内容、方式,制定体现公平、保证农民充分获得的生产与分配体系,使劳动力在农村获得更多摆脱城市竞争压力、对自我劳动产生高度认同的归属感。当前,农村生产力的变化要求农村利用大数据、统计学、社会学等科学划分工种、量化生产与分配标准,这也是新时代集体经济奋进的方向。三是整合农村土地等优势资源,实现优势资源规模化经营。农村在任何时期无论采取何种发展模式都将土地作为纽带,在农村推进集体经济坚持土地公有是制度的要求与实践的必然,土地公有的实现形式即如何发挥土地公有制的制度优势是新时代农村生产力发展所提出的重要论题。同时,作为集体所有的农村,在不同地区不同乡镇,都各具优势,将不同优势资源充分利用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最优化路径。

(二)推进集体经济与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农村经济有机体

集体经济的发展必须与产业进行有机结合,构建产业链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衡量集体经济发展的标准。当前,农村集体经济与产业结合层次较低,预留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重塑,打造农村经济有机体,是乡村振兴的活力源泉。

一是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集体经济与第一产业的结合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提升农村经济发展质量首先应完善现代农业这一基础条件,应积极开拓农业发展思路,推动农业产业化、精准化、现代化。集体经济与第二产业结合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特色。发展集体经济应充分利用本地区乡镇企业的优势,积极推动农村工业化,既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集体底色,又充分推动农村市场化进程,推动集体经济与第二产业的结合走出一条集体经济与工业化并举的发展道路。集体经济与第三产业结合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方向。不同地区应利用独特的农业优势发展乡村游、文化游、特色游等,推动第三产业与第一产业的融合发展。二是在一定区域内由政府组织成立合作社市场。参与农村经济的主体之间必须存在有机联系,否则不同主体之间没有共同的交集,集体经济就会成为主体之间的堆积物而不是一种有机体。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框架下,经济发展主体就变为独立的家庭,虽然提高了生产积极性,解决了生产效率问题,但无法回答如何与市场衔接这一联系生产与再生产的桥梁问题。在推进集体经济与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农村经济有机体的发展模式中,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存在程度较高的分工与协作,但这种分工与协作主要集中于生产领域,因此在整个农村的流通领域通过合作社市场使各合作社实现有机联系,各合作社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进行供销,这样农村就因为有共同的目标而加强联系变成利益共同体。

(三)保护与发掘农村文化,培育农村文化统一体

集体经济推动人实现自由自觉劳动的本质,其本身具备对人性的关怀,而“集体”本来就是一种文化现象,因此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应当具备文化的高度。莱斯利·怀特用能量学说研究文化,强调社会系统应以认同为中心,这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一个新的发展思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仅要在管理经验、技术水平等显性层面培育竞争优势,而且应建立文化认同。所以国内有学者便提出了共同体认同为主的管理方式,用共同体认同的管理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推动个人追求与集体目标同向同行。

农村凝聚共同体认同助推集体经济应积极建立历史资源保护与农村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一是对于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村庄、有传统社会风俗的村落、有鲜明少数民族特色的村寨应充分发掘文化资源,协调好保护、开发、利用、发展之间的关系,保持农村的真实性、延续性与完整性;二是保护农村的外部风貌、空间形态、传统选址等,保护传统民居、历史建筑、历史文物等文化的承载体;三是充分尊重不同地区农村的风土人情,因为风俗是农民最主要的情感寄托,这是凝聚农民形成共同体的最重要的天然纽带,要积极培育和营造地域文化。综上,从文化视角为集体经济凝聚“文化能量”是培育对共同体的认同、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的内生动力。

(四)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农村发展创新体

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承载者,也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在农村推进创新创业是发挥农民能动性、保障农民主体性地位、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的应有之义,也是以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

农村创新需要农村创业型经济的发展。农村创业经济发展的过程,是将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及社会资本等城市优势资源导入农村的过程,同时也是区域经济、政治及文化制度重建的过程[16]。因此,农村创业经济的发展会吸引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向农村集聚,促进产学研的一体化推进,使农村创新主体更加多元、创新领域更加宽阔、创新资源更加丰富。一是通过政策、资金、科技、信息、管理等向农村创业型经济倾斜,积极鼓励农民就地创业,积极吸引农民返乡创业,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更能体现农民自我劳动需求与自我价值创造,使农民成为创业的主体之一。二是完善农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搭建农村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使农村创业创新相关的信息最大限度地聚合,以高度集成化的方式提供关联性强、丰富度高的农村创业知识,提高农村创新创业信息交互与业务交流水平,推动多方经济收益共享。三是开拓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业务范围,为农民创新创业提供便民服务,同时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园与农民创新创业基地,提升农民创新创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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