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结构、主体与路径
2021-01-09丁晨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丁 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已成为当今时代发展的主题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所在.而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教育现代化这一基础事业,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系统部署了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和实施路径,意味着教育治理现代化已是教育现代化的主题词之一.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顺应了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前提和基础,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这一话语已成为教育现代化领域关注的焦点,并被赋予越来越多的价值.立足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挑战,如何从高等教育体系中观层面出发,构建省域高等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亟需进一步深入探讨.
1 省域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逻辑内涵
治理不同于传统的管理.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1],涉及诸多要素,包括各利益主体的持续互动,以及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规则集合.因而,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是一有机整体,由治理目标、主体、制度、结构、方式等各要素共同构成,并强调体系中多元主体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进行合作互动和采取行动.在此内……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