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送法下乡”实践教学及其保障机制研究
——以南疆某高校为例
2021-01-02热依汗古力喀迪尔
喀什大学学报 2021年2期
热依汗古力·喀迪尔
(1.喀什大学 法政学院,新疆 喀什 844006,2.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农村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其内容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等多方面,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举全民之力共同推进。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高校实践育人活动和实践育人模式与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对接,一边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一边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送法下乡”活动提供了更多的需求和更广阔的舞台。“送法下乡活动对完善乡村法治服务体系,提供法律人才支撑,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意义非凡。南疆高校如喀什大学法学专业师生于2018 年开始进行“送法下乡”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形成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实践教学方法。本文拟从南疆高校的法律实践活动出发,从“送法下乡”实践教学的目标、意义以及保障机制入手,探讨法学专业实践育人模式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对接的有效途径。
一、“送法下乡”实践教学的目标及意义
(一)“送法下乡”实践教学的内涵
实践性是法学教育的生命力所在。“法学实践教学是将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技能的一种教学手段,不仅要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还应当立足现实,服务社会,服务地方,关注民生。”[1]其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参与法律操作,提高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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