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在“过程”中推理

2020-12-21张琴

教育研究与评论(课堂观察) 2020年5期

张琴

摘要:推理能力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教学中,教师要把推理能力的培养渗透到学生数学学习的各个阶段。具体来说,可以在知识的形成过程中发展归纳推理能力,在知识的联系过程中发展类比推理能力,在知识的应用过程中发展演绎推理能力。

关键词:推理能力 知识形成 知识联系 知识应用

推理是数学的基本思维方式,也是人们学习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思维方式。《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把“推理能力”作为核心概念之一。

推理一般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合情推理是从已有的事实出发,凭借经验和直觉,通过归纳和类比等推断某些结果;演绎推理是从已有的事实(包括定义、公理、定理等)和确定的规则(包括运算的定义、法则、顺序等)出发,按照逻辑推理的法则证明和计算。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两种推理的功能相辅相成:合情推理用于探索思路,发现结论;演绎推理用于证明结论。

推理能力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因而,教学中,教师要把培养推理能力渗透到学生数学学习的各個阶段,应特别注意引导学生经历知识的形成过程、联系过程、应用过程,从而提高推理能力。

一、在知识的形成过程中发展归纳推理能力

数学知识具有抽象性和一般化的特征,它通常(或者说最初)来源(形成)于具体的、特殊的事实或现象。因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对具体的、特殊的事实或现象进行分析和抽象,去除其物理的、非本质的属性,揭示其数学的、本质的属性,即数和形方面的一般规律。……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