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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人性论的理论特质
——以王廷相对“生之谓性”的阐发为中心

2020-11-30

现代哲学 2020年2期
关键词:性善论慎言人性论

周 磊

明代中期,王廷相(1474-1544)将“气质”人性论的发展推向高峰。在宋明儒学中,气质人性论的出现具有比较重大的理论意义。陈来曾从“理”的“去实体化”角度指出,气质人性论的产生在儒学发展史上具有内在必然性(1)陈来:《元明理学的“去实体化”转向及其理论后果——重回“哲学史”诠释的一个例子》,《中国文化研究》2003年第2期,第1页。。而对于气质人性论所衍生的理论后果,学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普遍存在于早期的思想史研究中,将气质人性论与“情欲解放”思潮相关联;另一种则持完全相反态度,认为气质人性论非但不会带来“情欲解放”,反而会导向更严格的道德主义(2)王汎森:《晚明清初思想十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94—95页。。

目前气质人性论依旧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领域。学界过往的研究,大多将关注重点放在气质人性论对理学的批判与反思。显然,就思想来源而言,气质人性论孕育于宋明儒学的大传统,仔细辨析气质人性论与理学人性论的异同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如果将研究的视野放宽,我们会发现在气质人性论的发展脉络中还潜藏着一条重要的线索,那就是对告子“生之谓性”的继承与发扬。如果从这条线索出发,又可以站在不同的视角审视气质人性论的发展内涵。本文将围绕王廷相对“生之谓性”的阐发展开论述,在展现气质人性论理论建构的同时,探究其理论特质。

一、对“性善论”的批判

孟子所开创的“性善论”传统在儒学史上产生深远影响,并确立了两大原则:第一,人性的“初始状态”是“善”的;第二,后天通过努力可以回复到那个初始的“善性”。这两大原则还隐含着一个前提条件,即以善、恶来评判人性的初始状态是合理的。

告子“生之谓性”理论,代表了先秦人性论建构的另一种进路(3)近年来,有学者开始重新审视“生之谓性”在人性论史所发挥的作用。比如,梁涛提出“生之谓性”是古代人性论的“大传统”:“‘以生言性’为古代人论性的大传统,此乃所谓‘生之谓性’。”(参见梁涛:《“以生言性”的传统与孟子性善论》,《哲学研究》2007年第7期,第36页。)。告子的主要观点记录在《孟子·告子上》中的四段话中:“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桊也;以人性为仁义,犹如以杞柳为桮桊。”“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生之谓性。”“食色,性也。”这四段话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首先,人性的初始状态只能从生物性层面来理解,而非孟子所说的道德层面。在生物性层面,人性的初始状态主要体现为“食色”等感官欲望,不涉及道德评价。其次,人性向善还是向恶取决于如何引导。告子以水为喻,揭示了人性的“易变性”。就像将湍急的水流引向东方则东流、引向西方则西流,人性也需要加以引导,向善还是向恶取决于引导的方向。最后,以善恶来评判人性的初始状态,实际上用了不恰当的“逆推法”。人性的初始状态可以比喻成作为“未成品”的杞柳,而善恶类似于作为“成品”的桮桊。杞柳日后有可能制作成桮桊,也可能制作成其它物品。仁义等道德评价标准,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发展出来的概念。如果以仁义来逆推人性的初始状态,类似于将桮桊逆推为杞柳。因此,以善、恶来评判人性的初始状态不恰当。综上可知,告子“生之谓性”同时否定了孟子性善论的两大原则以及前提条件,是对性善论的彻底批判。

王廷相对性善论的批判,一方面接续了告子的“生之谓性”传统,在全局上尽量避免以善、恶来评判人性的初始状态;另一方面又转换论域,将孔子的“性相近”融入“生之谓性”,并利用“性相近”对性善论进行批判、综合。由此,便达致了转换人性论主题论域以及重构性善论人物谱系的双重效果。

就“性善”与“性相近”的论域区分而言,可以简化为:“性善”是对“个体”的性作道德判断(善或者恶),而“性相近”是对“个体间”的性作评价描述(相似或者相异),因而更具整体性意涵;“性善”的适用区间是人性的初始状态,“性相近”则扩展到人性发展的整个动态过程,并揭示出人性的可变性与可塑性。

基于整体、动态论性的视野,王廷相重构了性善论人物谱系。值得关注的是,孟子首先被排除在性善论者之外。王廷相指出,孟子人性论包含“善性”与“不善之性”两个维度:“孟子之言性善,乃性之正者也,而不正之性未常不在。”(4)[明]王廷相撰、王孝鱼点校:《雅述》上篇,《王廷相集》,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850页。以下相关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下不赘述。所谓“不正之性”主要指耳目声色等感官欲望。依他的逻辑,不正之性的存在,即可证成孟子并非纯粹的性善论者。明代“气学”在对性善论进行批判时,往往不直接关联到孟子,这一现象较为普遍。比如,吴廷翰一方面提出要接续告子的“生之谓性”传统,又指出孟子的义理在事实上也通向“生之谓性”,“告子语是而意非,孟子义明而语犹未究”(5)[明]吴廷翰撰、容肇祖点校:《吉斋漫录》卷上,《吴廷翰集》,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30页。,显示出其调和孟、告的倾向。

在将孔子划入“生之谓性”阵营、将孟子排除出性善论人物谱系之后,性善论变成了孔孟道统之外的“异说”。王廷相将性善论者限定在以朱熹为代表的宋儒,视他们为孔孟道统的反叛者:“朱子答江德功‘性相近’之问,曰:‘性之在人,岂得以相近而为言?’是以孔子之论为非矣。此乃泥于性善之说,遂畔于圣人而不顾矣。”(6)《雅述》上篇,第837页。朱熹以“性善”为确论,反以“性相近”为非,被视为对孔子学说的背叛。而朱熹只取孟子“性善”之说,忽视其“性有不善”之论,又被王廷相看成是对孟子原意的曲解:“宋儒乃直以性善立论,而遗其所谓不正之说,岂非惑乎?意虽尊信孟子,不知反为孟子之累。”(7)同上,第850页。此处的“宋儒”指朱熹。

在宋儒群体内部,性善论者的范围被进一步压缩。王廷相将程颢引为同道,视其为“性善论”的反对者:“明道先生曰:‘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又曰:‘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二之,便不是。’又曰:‘恶亦不可不谓之性。’此三言者,于性极为明尽,而后之学者,梏于朱子本然气质二性之说,而不致思。”(8)《雅述》上篇,第837页。值得一提的是,朱熹认为“论性不论气,不备;论气不论性,不明”这段话是程颐所言,而非程颢。钱穆也持这一观点。这无关本文宏旨,此不赘述。(参见[宋]朱熹:《朱子语类》卷4,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1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96页,以下相关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下不赘述;钱穆:《朱子学提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42页。)这是说,气质人性论的一些重要命题,比如“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等,都可以在程颢那里找到思想渊源;只可惜后儒不察,未承其绪,反而盲目尊信朱熹的学说,落入性善论的窠臼。平实地看,将程颢上述命题理解为与性善论相对立的“以气论性”,是否符合其原意,值得商榷。在王廷相解构性善论传统的大背景下,此举更多是为了满足学统谱系建构的需要,而非学理上的分析研判。

余英时曾提出,明代中期出现了一股“取证经书”(9)余英时以明代中期的罗钦顺为例,指出其“论学一定要‘取证于经书’”的思想,“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转变”,理学发展到这一步,“无可避免地要逼出考证之学来”。(参见余英时:《历史与思想》,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年,第134页。)的思潮,即部分儒者通过返回先秦儒家经典汲取思想资源,为自己的学说做论证。我们认为,王廷相引证孔子“性相近”理论,以及对性善论人物谱系的重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取证经书”的行为。“取证经书”深层目标是接续孔孟之道,使自家学说进入儒家“道统”传承谱系,现实任务则是利用儒家经典直面来自程朱理学的挑战。

二、在“性生于气”基础上对“生之谓性”的阐发

如果说对性善论的批判是“破”旧说,那么赋予“生之谓性”以新的内涵则是“立”新说。长期以来,鲜有儒者对告子“生之谓性”进行学理上的深入探讨。直至宋代理学勃兴,人性论问题越来越引起儒者的关注,“生之谓性”才重新进入部分儒者的视域。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程颢。程颢提出“‘生之谓性’,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在语言表述上已接近认同告子的“生之谓性”。但他又将“气”这一宋明儒学的重要概念与“生之谓性”相关联,增加了理解的难度。朱熹曾指出:“‘生之谓性’一条难说,需子细看。”(10)《朱子语类》卷95,《朱子全书》第17册,第3191页。实际上,程颢所言“性即气,气即性,生之谓也”,与其所说的“道即器,器即道”一样,是一种圆融的说法。在根本上,程颢还是将《中庸》的“天命之性”涵摄“生之谓性”,并认为这种“天命之性”超越了善恶,作为价值判断之善恶是从“天命之性”中派生出来的。因此,程颢所言“生之谓性”,全然不同于告子意义上的“生之谓性”。

王廷相则在很大程度上接续了告子的“生之谓性”传统,并赋予新的内涵。就思想渊源而言,应当明确王廷相接续的是告子的传统。对此,他并不讳言:“诸儒避告子之说,止以理言性,使性之实不明于天下。”(11)[明]王廷相撰、王孝鱼点校:《慎言》卷4,《王廷相集》,第767页。以下相关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下不赘述。既然“以理言性”遮蔽了真实的性,背后所指便呼之欲出:应当“以气言性”。“以气言性”直接呈现为对“以理言性”的否定。历史上,“以理言性”构成宋明儒学人性论的主轴,理学与心学均可被归类为“以理言性”。王廷相对“以理言性”的批判,建基于消解形而上的“天理”。在理学思想中,虽然在现象界层面上理气始终不分,但在本体论意义上,理先于气且是气产生的原因,所谓“未有此气,便有此理;既有此理,必有此气”(12)《朱子语类》卷63,《朱子全书》第16册,第2087页。。王廷相彻底翻转这一论断,将理与气的位置进行对调。不同于朱熹的“理生气”,他提出“理,生于气者也”(13)[明]王廷相撰、王孝鱼点校:《王氏家藏集》卷33,《王廷相集》,第603页。以下相关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下不赘述。的命题,即“气生理”。如此,便不能再用“形而上”与“形而下”区分理、气。实际上,《周易》所言形上、形下,在王廷相看来都是指气:“《易》曰:‘形而上者为道,形而下者为器。’然谓之形,以气言之矣。”(14)《慎言》卷1,第751—752页。至此,朱熹思想中形而上的天理被消解,只保留了“气之理”的含义。

“以气言性”这一维度普遍存在于宋明儒者的论述中。宋儒从张载(1020-1077)开始,便有所谓“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划分。张载《正蒙》曰:“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15)[宋]张载撰、章锡琛点校:《正蒙》,《张载集》,北京:中华书局,1978年,第23页。“气质之性”指掺杂着感情欲望的、现实的人性,与“天地之性”分属完整人性之两翼。需要注意的是,张载在“气质之性”之上镇之以“天地之性”,说明“气质”对于人性的影响并非决定性的。以主次关系而论,只有在承认个体具备“天地之性”的前提下,改变气质以返回“天地之性”才成为可能。因此,在“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二分框架下,气质对于人性并不具备决定性的影响。

王廷相“性生于气”(16)《雅述》上篇,第837页。思想,则突出气对性的决定性影响。在“性生于气”基础上,“生之谓性”可拆分成三个部分。首先,“生之谓性”意味着在个体生命诞生之初,气赋予人以性。王廷相说:“性者缘乎生者也。”(17)《慎言》卷4,第765页。此处的“生”既可以诠释为“生命”,也可以理解为“生命之气”。在生命诞生之初,生命之气赋予人以性,当生命走到终点,随着生命之气的消亡,性也跟着灭息:“人有生气则性存,无生气则性灭矣。”(18)《雅述》上篇,第851页。上文述及,王廷相将性的论域扩充到人性发展的整个动态过程,并不专注于评判初始阶段人性的善恶问题。在此背景下,生命之气所赋予的性,应主要从感官欲望等生理方面来理解(19)王廷相在批评“人禀天气,故有善而无恶”的观点时,曾提出“天气”有善有恶的论点:“天之气有善有恶,观四时风雨、霾雾、霜雹之会,与夫寒暑、毒厉、瘴疫之偏,可睹矣。况人之生,本于父母精血之辏,与天地之气又隔一层。世儒曰:‘人禀天气,故有善而无恶’,近于不知本始。”从人禀受有善有恶的“天气”出发,有可能推导出人性的初始状态有善有恶的结论,这一点值得注意。从王廷相思想的整体来看,他并不专注于评判初始状态下人性的善恶问题,或者说初始阶段人性的善恶在整个人性发展中所占的比重微乎其微,这是明确的。(同上,第840页。)。

其次,“生之谓性”可以诠释为“生生之谓性”。王廷相建构了整体、动态的人性论,人性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时刻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基于“性生于气”的理论前提,可知气(或者说气质)的变化会引发性的变化。但“气-性”并非单向度的决定与被决定关系,在某些情况下,个体可以通过“改变气质”来改变性,并且这种改变气质的行为本身也是一种“性”。由此,性与气之间就存在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一方面,性从气中来,气决定性;另一方面,性又可以对气施加影响,所谓“性者……生于形气而妙乎形气”(20)《慎言》卷4,第767页。。

“生之谓性”最后一层含义,是指个体在有生之初便具备了养成“善性”或者“恶性”的“才能”。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才能本身无所谓善或恶。在王廷相的思想中,“名教”是判断人性善恶的标尺,善性是遵循名教而行,而恶性是违背名教:“敦于教者,人之善者也;戾于教者,人之恶者也。”(21)同上,第765页。因此,虽然在有生之初,个体都具备由气所赋予的、可以为善或为恶的才能,但只有在这些才能展现为“善行”或者“恶行”,并且经过名教的检验之后,我们才能判定其为善或者恶。

三、“善性”与“恶性”间的动态转换机制

告子“湍水之喻”中的一个重要论点,即人性存在着“变善”与“变恶”的双重可能。就像湍急的水流可能向东,也可能向西,其最终流向取决于引导的方向。至于引导人性变化的“动力”来源,由于告子没有作进一步地说明,为后世留下了诠释空间。王廷相继承告子善性与恶性间相互转换的思想,并从外在的“圣人之教”与内在的“心”两个维度,解释了人性之所以能够变化的原因。

在宋明儒学当中,存在着通过“变化气质”以养成善性的理论。较早提出变化气质的是张载,其在《经学理窟》中曰:“为学大益,在自(求)变化气质,不尔(皆为人之弊),卒无所发明,不得见圣人之奥。故学者先须变化气质,变化气质与虚心相表里。”(22)《经学理窟》,《张载集》,第274页。这里的“自求”说明变化气质是一个发自内在的行为,不需要外在力量的强迫。而“虚心”则表明在变化气质的过程中,心发挥了一定程度的作用。整体上看,张载的变化气质是一个单向度的过程,即恶性者通过变化气质,养成善性。这一过程能够发动的关键在于“学”:“如气质恶者学即能移。”(23)同上,第266页。至于“学”的具体内涵,则需要进一步探究(24)何佑森提出,张载与朱熹对于“学”的定义已有所不同:“张载的变化气质,教人重学,学要虚心,要心悟,要心存义理,要向内求;而朱熹的变化气质,却重读书,似乎和张载教人的为学工夫有所不同。”(何佑森:《儒学与思想:何佑森先生学术论文集》上册,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09年,第83页。)。

王廷相也提出通过“学”来“变化气质”:“学有变其气质之功,则性善可学而至;不然,徒事乎口耳讲论之习,终不足以入圣。”(25)《慎言》卷6,第779页。有别于“口耳讲论之习”,“学”具有特定的内涵。归纳起来,“学”主要表现为在个人修养方面“成德”,在为人处世方面“合道”:“养性以成其德,应事而合乎道,斯可谓学问矣。”(26)同上,第779页。具体来看,“学”又包括三个方面含义:“学之大要有三: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存乎性义焉;动静云为、起居食息,存乎礼则焉;进退取舍、死生祸福,存乎义命焉。学成而道全矣。圣人尽性弘道,亦不过此。”(27)同上,第777页。中华书局本标点有误,现改正。可知,“学”的内容涵盖了人伦关系、日常生活以及人事成败的各方面。从根本上说,“学”主要指对“圣人之教”的研习与实践,与“口耳讲论之习”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基于对“学”的分类,可以区分出两条路线:一是研习、践行圣人之教以变化气质的路线,最终通向的结果是养成善性;二是从事“口耳讲论之习”的路线,因其在变化气质这一层面未能取得突破,当然也无法改变人性。两条路线的差异又体现出两个层面的内部差别:在学习内容层面,可以区分出“圣人之学”与“非圣人之学”;在天赋能力层面,可以区分出人人都具备的、变化气质以养成善性的才能,以及并非人人都具备的、从事“口耳讲论之习”的才能。

研习、践行圣人之教以变化气质,最终养成善性,这是一条在理论上可以达成的坦途。尽管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比如“下愚之人”主观上即排斥变化气质(28)王廷相说:“下愚昏瞀,不惟行之而不愧悔,且文饰矣,此孔子所谓‘不移’也。”(《王氏家藏集》卷28,第519页。);但终究是“为善之才能,恶者亦具之”(29)《慎言》卷4,第765页。,不能否认恶人也具备为善去恶的才能。反观“口耳讲论之习”,以“非圣人之道”为研习、践行的对象,在大方向上已经失准,并且从事“口耳讲论之习”还受到个人天赋的制约。王廷相指出,在“诵书已明”“参伍已当”“体验已至”“时之已会”的前提下,仍旧存在不能“施于治”的可能,这是因为“得于天者未尽”,即欠缺“颖悟”“敏达”“记忆”中的某种天赋,面对如此情况,只能感叹“兹非命也夫”(30)《慎言》卷8,第789页。。换言之,从事“口耳讲论之习”既无法改变人性,也对个人天赋有较高要求。

除了恶性者通过改变气质以养成善性,还存在另一进路,即经由气质的改变,从善性沦为恶性。人性从善变恶并非不可能,与“为善之才能,恶者亦具之”相对应的,是“为恶之才能,善者亦具之”(31)《慎言》卷4,第765页。。上文述及,研习、践行圣人之教是变化气质以向善的关键。反言之,没有研习、践行圣人之教,或者说未能持之以恒,便是向恶的主要诱因。王廷相提出,即便是天资高的“上智之人”,倘若缺少圣人之教的熏陶,也会造成见识浅陋、能力低下的后果:“夫人之生也,使无圣人修道之教,君子变质之学,而惟循其性焉,则礼乐之节无闻,伦义之宜罔知,虽禀上智之资,亦寡陋而无能矣。”(32)《雅述》上篇,第847页。而曾经研习、践行圣人之教却未能持之以恒者,则会“挈明入昧”(33)《慎言》卷5,第770页。,面临着人性由善变恶的风险。

圣人之教作为塑造人性的外在力量,能否内化为个人所遵奉的指导原则,视人心的接受情况而定。在这层意义上,王廷相提出“性由心主之”(34)《王氏家藏集》卷33,第608页。的命题,肯定人心在成德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具体来看,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人心具备接受圣人之教的条件。王廷相继承了张载的“虚心”思想,将人心视作各种知识信息的汇集处:“人心如匮,虚则容,实则否。”(35)《慎言》卷6,第777页。在“虚心”的状态下,任何外来知识信息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接受对象。此时,便需要启动筛选、鉴别的功能。理论上,人心不仅虚灵,而且具备知觉作用,只要不被窒塞阻隔,便能够与物相感通并有所觉悟:“知觉者心之用,虚灵者心之体,故心无窒塞则随物感通,因事省悟而能觉。”(36)《雅述》上篇,第838页。但在现实情况下,人心容易受到外在事物的干扰以及自身“旧习”的影响,难以作出正确判断。此时,理想的情况是,人心在面对外在事物的干扰时,仍能够不以“所物为主”,保持内心的“湛然虚静”,而对于自身的“旧习”,也能够像“善学者”那样及时改正,这便是接受圣人之教以养成善性的进路(37)《慎言》卷6,第776页;《慎言》卷11,第812页。。反之,则面临着流于恶的风险。

四、余 论

在上文中,“生之谓性”的丰富内涵以气质人性论的形式展开。由于将人性建立在气这一不稳定因素上,气质人性论往往被批评为造成个体自主性的降低。但通过上文的讨论我们发现,王廷相恰恰是高扬了个体的自主性。在其理论设计下,先天气禀所带来的善性、恶性在整个人性中所占的比重较小,重点在于后天通过改变气质以改变人性。改变气质存在两种情况,分别通向善性与恶性,其差别在于是否研习、践行圣人之教。

作为向善的“阶梯”以及阻止滑向恶性的“防火墙”,圣人之教在成德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将圣人之教设定为个体成德的核心要素,也招致一些学者的批评。例如,马渊昌也提出,王廷相的学说是为官吏统御民众而服务的,其“修养论实际上是为以士大夫为中心的上层社会相适应而构筑的,民众的主体性并没有进入他的视野”(38)[日]马渊昌也:《王廷相思想中的规范与人性——以人性论、修养论为中心》,刘岳兵译,王中江主编:《新哲学》第2辑,郑州:大象出版社,2004年,第108页。。应该说,王廷相确实拔高了对普通民众的道德要求。这种普遍的道德高要求,势必在某种程度上会造成民众主体性的丧失。但民众主体性的丧失并不意味着官吏主体性的增强,二者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由于在圣人之教面前,所有人都面临着在成德道路上“非进即退”的局面,因此,与其说王廷相的理论造成了官吏与民众间的鸿沟,不如说是拉大了作为主体的“现实人”与其学习效仿对象“圣人”间的差距。

儒家道德哲学经过王廷相的改造,善性不再是理论预设的“前提”,而是个体通过努力有可能达致的“结果”。为此,王廷相设定人人都有变化气质的才能,与之配套,知识系统被划分为“圣人之教”与“口耳讲论之习”,人心也被设定为具备接受教化的能力。凡此种种,均显示了其“劝善”的努力。然而基于对现实的观察,王廷相对人性又十分悲观。他说:“自世之人观之,善者常一二,不善者常千百;行事合道者常一二,不合道者常千百。”(39)《雅述》上篇,第835页。由此,人性的另一面,即人人都有流于恶的才能又被着重强调。最终,王廷相的理论走向对圣人之教的极度依赖,以及对现实人性的极度不信任这两个极端,与提倡个体活力的时代思潮渐行渐远。加之在实际操作中,圣人之教除了道德面向,往往还包含着政治、权力等多重因素,其引发的负面效果确实如马渊昌也所言值得我们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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