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0-10-15
中国食品 2020年18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并防”,切实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现就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冷链物流渠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6月份以来,北京、辽宁、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重庆、陕西、云南等10多个省份在进口冷链食品或包装物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安全风险增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加大疫情防控工作投入力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港口码头、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加强从业人员防护、严格运输装备消毒、落实信息登记制度,全力做好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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