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卡西平治疗原发性三叉神经痛的疗效及对睡眠质量的影响
2020-08-12丁鑫
丁鑫
【关键词】奥卡西平;原发性三叉神经痛;疗效;睡眠质量
【中图分类号】R745.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714(2020)06-0083-01
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指排除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而出现的面部神经肌肉异常抽动、头痛、无自主流涎流泪等一系列神经系统疾病,若没有及时予以针对性治疗,会导致患者睡眠质量下降,严重影响患者正常生活[1]。现代西医针对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无系统化治疗干预,采用饮食运动管理联合卡马西平药物治疗方案,疗效起效较慢,于患者生活质量改善无显著增益,临床应用价值受限。随着临床药学持续发展,临床药学研究中发现,奥卡西平于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治疗中具有积极导向,可显著改善患者睡眠质量,促使临床症状转归。现本笔者特针对奥卡西平临床应用有效机制进行比对分析,收集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患者70例进行客观比对,执行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课题观察对象为笔者医院神经内科收治的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患者,共计70例,研究开展时间为2018年1月到2019年11月,模拟随机抽签模式均分小组,35例设为参照组,男女18:17,年龄均值(46.33±2.42)岁,35例设为观察组,男女16:19,年龄均值(45.93±2.18)岁,统计校验2组脑血栓形成恢复期患者基线资料(P>0.05),差异均衡可于后文分析。
1.2方法
参照组予以卡马西平(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1022279200mg*30s(得理多))治疗,观察组联合奥卡西平(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15180.3g*30s(仁澳))治疗;2组患者均持续治疗14d比对疗效。
1.3评价标准
依据《新药疗效评估指南》[2]中对疗效的界定,若三叉神经痛患者面部肌肉无自主抽动、面色潮红、流涎流泪等症状基本消失,疗效判定为显效;若患者面部肌肉无自主抽动、面色潮红、流涎流泪等症状显著改善,疗效判定为起效;若患者面部肌肉无自主抽动、面色潮红、流涎流泪等症状无缓解,疗效判定为无效;课题采用匹兹堡睡眠质量评估量表为依据,对患者治疗后睡眠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分数与睡眠质量成反比。
1.4统计学分析
课题借助统计学软件SPSS23.0进行组间数据比对,P<0.05设为统计学差异基础表达。
2 结果
2.12组疗效有效机制分析:参照组疗效判定无效患者8例,疗效判定起效及显效患者14:13,研究组疗效判定无效患者1例,疗效判定起效及显效患者9:25,经假设校验表意义(P<0.05)。
2.22组患者治疗后睡眠质量量化评估:研究组睡眠质量评分(6.25±0.42)分,参照组睡眠质量评分(9.85±0.57)分,经假设校验表意义(P<0.05)。
3 讨论
原发性三叉神经痛为临床常见神经系统疾病,基于临床医学发展限制,临床学者针对原发性三叉神经痛发生机制尚处于探究阶段,多数学者认为三叉神经疼痛是由于微血管压迫导致神经脱髓鞘,以三叉神经微血管持续性压迫,血管硬化、血运异常,导致其神经根处压迫,促使受压部位对搏动诱导的敏感反应,神经根长期受到物理性压迫,导致神经脱髓鞘病变,进而出现神经电位活动异常情况。原发性三叉神经痛临床主要以面部无自主抽搐、头痛、面部潮红、流涎流泪等,疾病长期发展对患者睡眠质量具有严重影响,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不利于患者身心健康。临床医学针对原发性三叉神经痛病例表现多采用药物治疗方式,临床常用药物包括奥马西平,卡马西平等[3]。奥马西平作为神经性药物,临床针对奥马西平药理机制尚处于探究阶段,主要认为该药物可通过调节神经元兴奋,诱导酶活性的作用机制。卡马西平为原发性三叉神经痛首选治疗药物,可有效缓解患者不适症状,但其药物起效较慢,临床应用存在个体差异性。于临床研究中发现,奥卡西平与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治疗中可有效阻断脑电压相关的钙离子通道,进而缓解患者头部不适、面部潮红等情况,通过进行钾离子通道的调节,降低PSQI,利于改善患者睡眠质量[4]。课题研究显示,观察组治疗有效机制、睡眠质量评分均显著异于参照组评分,经假设校验表意义(P<0.05)。
综上,奥卡西平于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治疗中具有积极导向,可显著提高疗效,改善患者睡眠质量。
参考文献
[1] 周圣军,杨剑宏,黄悦士等.拉莫三嗪与奥卡西平对原发性三叉神经痛患者疼痛和睡眠质量的影响[J].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2016,32(9):803-805.
[2] 石慧清,于笑艳.祛风通络汤加减方联合奥卡西平对早期三叉神经痛的疗效观察[J].陕西中医,2016,37(11):1466-1468.
[3] 刘军武.奥卡西平与卡马西平治疗三叉神经痛临床效果比较[J].青岛医药卫生,2016,48(1):59-60.
[4] 马志军,史立信,任书贤等.神经阻滯联合奥卡西平治疗带状疱疹性三叉神经痛[J].北京医学,2016,38(4):34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