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中“毙”的意义
2020-08-12郑泽涛
语文教学之友 2020年7期
摘要:成语“多行不义必自毙”中的“毙”字,一般人都理解为“死、死亡”,该文借助《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说文解字》等工具书,参考王力、段玉裁等名家的观点,通过考证,认为该字应解释为“倒下”,“自毙”应解释为“自己遭到挫折”。
关键词:多行不义必自毙;倒下;以今解古
成语“多行不义必自毙”中“毙”的意义在课文《郑伯克段于鄢》中的注解是:“自毙:自趋灭亡。毙,倒下。”对这个解释,有人感到困惑。
困惑一:“毙”是一个形声字,“比”为声旁,“死”为义旁,所以“毙”应该跟死有关。词语“击毙”“枪毙”“坐以待毙”中的“毙”都是“死、死亡”之意。这与上述教材中把“毙”解释为“倒下”不一致,因为倒下不一定就死亡。
困惑二:在《郑伯克段于鄢》中,当郑庄公的弟弟共叔段谋反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事态越来越严重时,郑庄公的臣子不断地向郑庄公提出警告,三次警告郑庄公,而郑庄公相对应的三次回答依次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无庸,将自及”“不义不暱,厚将崩”。郑庄公的回答是为了说明不忠不义的行为性质越恶劣,其受到的惩罚也就越严厉,得到报应的下场也就越惨。如果把“自毙”理解成“自趋灭亡”,那么与第二次回答的“将自及(自己将赶上灾祸)”和第三次回答的“厚将崩(土地多了将会垮台)”在逻辑上将会产生混乱。第三次回答中的“崩”实际上就是“崩溃”“垮台”“灭亡”等的意思;而把“自毙”理解成“自趋灭亡”,“毙”的“灭亡”之义实际上也是“死、死亡”的抽象义。
为此,有必要对“多行不义必自毙”中“毙”的意义进行一番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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