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协同与高收益债券市场建设
2020-08-03马保明
深圳社会科学 2020年4期
关键词:公司债
马保明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48)
一、引言
债券违约业已常态化。根据Wind统计,2014-2019年,债券发行人未按时兑付本息217次,涉及金额1166.15亿元。按照全部口径(担保违约、触发交叉违约、未按时兑付本金、未按时兑付利息、未按时兑付本息、未按时兑付回售款、未按时兑付回售款和利息、提前到期未兑付、技术性违约)计算,共发生债券违约事件539起,合计金额3806.88亿元。上市公司作为我国优质企业的代表,几乎囊括了各行各业的头部企业,构成国民经济的骨干支撑。然而,上市公司债券违约频现,2019年,新增18家上市公司债券违约(主体)。
2020年2月29日,曾经是世界500强、占据海南省前100强企业营收比重超六成的海航集团,面对巨大的债务压力,叠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冲击,宣布成立“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这是在海航集团自救乏术的情况下,主动请求政府介入,缓解流动性困难。由于海航集团“大而不能倒”,地方政府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共同进驻,并调整了管理层。
伴随经济下行压力,债券违约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推高某个行业、某个地区的债券收益率,影响存量债券折价和发行人融资成本高企,进而牵涉到经济稳定,我们必须对高收益债券给予足够的重视。高收益债券一般是指被信用评级机构或内部信用评级部门认定为投资等级AA-及以下、且行权或到期收益率极高的债券。高收益债券具有高收益、高违约风险和低流动性特点,预期违约债券和实际违约债券归属高收益债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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