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执法公示:功能、问题与对策
2020-08-01李瑞康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李瑞康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1)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政务公开制度的组成部分,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仍然存在诸多亟须完善之处。为了充分发挥该制度的功效,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阳光透明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应当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寻有效的解决路径,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与完善。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发展脉络
行政执法公示是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利,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一定的载体和方式,全过程、全方位地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予以公开公示的活动。截至目前,该制度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分别是自发探索阶段和基本形成阶段。
(一)自发探索阶段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这一时期并不是一项独立的制度,而是附属于其他行政执法制度,主要是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视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手段(1)这一时期,诸多行政执法公示规范性文件,都将推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其目的,如《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为了全面落实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江苏省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为了切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本制度;《安徽省物价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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