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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关系”视域下“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的融合发展

2020-07-31李劲松王永琴

旅游学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主客东道主东亚

李劲松 王永琴

1985年“欧洲文化城市”的评选,拉开了世界“文化之都”建设的序幕,并成为人类城市发展史上最为引人瞩目的全球性现象。“文化之都”在本质上又是全球化下“人与文化”发展的新理念和新实践,其必然涉及全球化语境中“人与人”的关系、“文化与文化的关系”两大核心议题。旅游发展与“东亚文化之都”建设具有天然的耦合关系,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是“东亚文化之都”的基本属性和重要职能。日本学者矶村英一认为文化城市“又多属于观光城市”1。国内学者左大康也认为文化城市是“以宗教、艺术、科学、教育、旅游、文物古迹等文化机制为主要职能的城市”2。这决定了作为“东亚文化之都”建设发展主体的“人”必然由东道主和游客共同构成,也决定了作为“东亚文化之都”必然是在东道主代表的本地文化和游客代表的外来文化基础上再构建的交融共享的新文化。文化人类学尤其关注“文化的人”和“人的文化”。因此,基于人类学主客关系视角对“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融合发展中的东道主与游客这一“人与人”的关系和对东道主本地文化与游客外来文化这一“文化与文化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对推动以“东亚文化之都”为代表的文化城市相关理论的进一步构建及其实践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从“客人到家人”——在“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融合发展中构建东道主与游客融合的新关系

“人”是“东亚文化之都”建设首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戴立然在其关于文化城市的研究中认为“现代城市的核心是市,市的核心是人”1。索艳琳也认为“从内在要求来看,文化即‘人化,文化城市即‘人化城市,它以人为核心”2。具体而言,人的问题就是“东亚文化之都”的主体定位问题,即“东亚文化之都”为谁服务和为谁发展。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具有明显旅游属性的“东亚文化之都”的“人”的主体毫无疑问既包括作为“我者”的本地人——东道主,还包括作为“他者”的外来人——游客,所以“东亚文化之都”建设必须服务于这两大主体,而如何处理好这两大主体的关系并使其融为“一体”,则成为解决“人”这一核心问题的关键。在“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融合发展中,这一和谐关系的关键就在于建构“从主客关系到家人关系”,因此,“东亚文化之都”要实现本地人和外来人的“人”的深度融合,打造“家人”之都,构建“家人”关系。

人类学家最早强调了对东道主和游客间的主客关系进行研究的必要性。1963年,人类学家努涅斯(Nunis)在对墨西哥一个村庄周末旅游的研究中首次提出在分析研究对象时必须考虑主客交往的因素,而“主客范式自1978年史密斯提出后,日渐成为旅游人类学研究的重要范畴”3,“在所有的旅游人类学研究案例中,研究的中心应该是主客关系。”4在人類学家看来,旅游场域中的主客关系是一种没有情感而为经济和政治力量所支配的“异化”关系。努涅兹指出东道主与游客关系在市场经济下的非感情和工具性特征,他们之间总是有一种社会距离和社会惯例的不同,而这些东西却不存在于邻里之间、同事之间和老乡之间”5。厄里把主客关系置于权利维度中进行探讨,认为“作为‘凝视主体的游客和作为‘凝视对象的东道主居民间体现出权利的操控关系,权利使游客成为‘凝视主体,而东道主成为“凝视对象”6。纳什更是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者在东道主地区的主导地位这一角度,强调旅游成为了一种帝国主义形式,主客关系成为殖民者与被殖民者关系。一些研究也认为,游客也会在主客关系中作为弱势一方,成为“被劫持者”。因此,旅游中主客形成二元对立成的常态。

“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融合发展中势必需要突破这一由来已久的藩篱。那么能够超越“主客”关系而使两者由“二元二体”对立转变为“二元一体”融合的更高范畴的概念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应该是“家人”这一概念。尽管个别学者关于“主客关系”的研究已经开始触碰到“家”的概念,例如李春霞就谈到,“‘家不论是在旅游人类学‘主-客框架里,还是在传统中国‘主人-客人关系中都是关键的节点”③,但可惜未能再前进一步深入聚焦到“家人”这一关键概念。从“客人到家人”,将是“东亚文化之都”全面构建东道主与游客的新关系,实现东道主和游客这两大主体的融合,这才是“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融合发展最为核心的任务。没有了主人和客人,只有“家人”的时候,“东亚文化之都”才能成为“幸福家园”。涂尔干在其著作《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中为这一融合提供了理论路径,那就是“当主客之间具有相似的家的信念、参与相似家的活动并且存在互动行为,家的情感凝聚就会形成”,而“有家的情感的人们就是家人,有家的情感的地方就是家园”7。

二、 从“多元到一体”——在“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融合发展中打造基于地方性知识的特色文化与外来全球化文化融合的“文化共同体”

文化是“东亚文化之都”的根基。相关学者对文化城市的概念界定都是围绕着“文化”这一核心概念展开的,并充分强调了文化对于文化城市的核心意义。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在《城市文化》中全面论述了城市发展和文化发展的因果关系8。戴立然指出“‘文化城市是动词,特指用那些文化因素‘濡化城市。”①刘士林认为,“文化城市核心是一种以文化资源为客观生产对象,以审美机能为主体劳动条件,以文化创意、艺术设计、景观创造等为中介与过程,以适合人的审美生存与全面发展的社会空间为目标的城市理念与形态。”1文化作为“东亚文化之都”的根基最关键体现在文化是“东亚文化之都”的核心资源上,而这一核心资源具体而言既包括本地独有的地方文化,又包括源于不同客源地以游客为载体的多元外来文化。因而,“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融合发展背景下,如何正确处理“东亚文化之都”地方性文化与外来游客文化所代表的全球文化的关系,使“地方与全球”文化都能更好地服务于“东亚文化之都”建设,是“东亚文化之都”建设必须解决的又一个关键问题。

地方性知识是文化人类学分支学科之一的、阐释人类学的重要概念,由美国学者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于20世纪60年代提出,其“既包含有非普遍性、非科学性的知识,也保留那些具有着地方特征于特定条件生成的知识”2。杨庭硕认为,“地方性知识就是本土知识,指各民族在特定自然、社会环境下与之互动并构建的知识体系”3。当前,地方性知识已经成为一种方法论,强调从主位的立场去理解文化,作为对全球化和西方文化的反思,而强调地方文化和非西方文化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正如李清华指出,“地方性概念试图表明,每一种文化都具有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存在价值”4。

地方性知识为“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融合发展中如何处理东道主代表的地方本土文化与游客代表的全球化外来文化之间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即要在主位的立场上去理解不同的外来文化,同时更要认识到本土地方性文化的独特价值,增加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在此基础上以本土地方性文化为根基和特色,积极吸收借鉴外来的全球化多元文化,“各美其美,美人之美”,最终实现从多元到一体,成功打造基于地方性知识特色文化与外来主流文化融合的城市文化共同体。

综上所述,文旅融合下的“东亚文化之都”建设面临着如何处理东道主和游客关系、地方性文化和全球化文化关系两大基本问题,而文化人类学提供的“从客人到家人”和从“多元到一体”的人的融合与文化的融合思路,为“东亚文化之都”与旅游融合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启示和积极的实践借鉴。

(第一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民族文化与旅游休闲研究中心主任、博士、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第二作者系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收稿日期:20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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