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供电企业纪检监察“以案治本”工作举措
2020-07-13林浩源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20年8期
关键词:供电企业
林浩源
中圖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3-114-02
摘 要 以案治本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威慑力的同时,加大以案治本工作的力度,供电企业应从廉政警示教育、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一岗双责”等方面,把腐败问题的发生遏制在苗头。坚持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切实做到在治标中不失时机地抓好治本工作,通过查办案件促进预防腐败工作,努力把治标成效转化为治本成果,形成供电企业拒腐防变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 供电企业 以案治本 工作举措
一、简要分析“以案治本”工作现阶段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中统一把握案件的处理,一方面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另一方面,对所办案件进行细致深入的剖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发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途径,实现查处案件的教育效果、防控效果、震慑效果齐头并进。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通过发挥其根治腐败的功能,从而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为党风政风好转以及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纪律保障[1]。
二、供电企业“以案治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些领导干部对于发生的问题不够重视,甚至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难有切肤之感;也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与己无关,别人发生问题也是别人的问题,怪不到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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