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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与礼制:孔子人际交往的制度设计

2020-05-26林凯谢清果

教育传媒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礼制主体间性人本

林凯 谢清果

【内容摘要】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变革,人本意识逐渐凸显。孔子通过“周游传道”、师生对话以及朋友间交流等多种人际交往形式来传播仁政思想,他主张在人际交往中遵从礼制,以礼对人进行德性培育,用礼乐符号来创造交流和对话的空间,同时用礼乐来规范和引导人际交往行为,以此保障个体乃至国家的权益和尊严,这是孔子注重“人事”,以人为本的传播观念的体现。在这种观念中,人际交往双方以主体间性的关系出现,也就是说,人们在礼制规范下能够充分进行对话、相互尊重,在沟通中相互理解,并在实践中体仁践德,以至“成人”,从而在有德君王的感召下实现社会秩序的有序和统一。总而言之,在人本与礼制的制度设计中推进和谐人际交往。

【关键词】人际交往;人本;礼制;主体间性

孔子所处的春秋战国时期,人的地位提升和主体意识觉醒带来的是社会各个层面的变革,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原始的天人交往逐渐向人人交往的方向转变,在孔子看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传播能够增进德性,重建人们的社会关系,是维系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切入口。

一、“外礼内仁”:孔子社会交往的规范意识

在人本意识觉醒之后,面对春秋社会“礼崩乐坏”的社会现状,为了维护周礼,重建社会秩序,儒家逐渐从对天命的绝对崇拜中转向对人道的重视,并从中认识到需要对人进行礼的灌输和学习,对人的德性培育,使之具有社会交往属性,从而引导民众遵循一套以“礼”为核心的崭新社会秩序。

(一)教化:作為社会规范的“礼”的灌输与习得

据《论语·子路》记载,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这是孔子“庶、富、教”的思想,同时也体现了由于人口的增长,生产力的提高,人力资源在社会生产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孔子提出让民众富有并教育他们。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论语·述而》),这四个方面的学习目的都是成为君子,成为有德性的“仁人”,是人际交往中的重要目标。当然,这里的教育是用礼制进行教化和规范的,换句话说,礼是学习的内容,同时也是始终贯穿于人际交往之中,起到引导和调整作用的准则。具体来说,在学“文”方面,“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这是人际交往中人的基本素养。在行动方面,“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也就是说,君子在具体行动中应该要知道礼才能引导百姓走向仁德。在与他人的交往中,“约之以礼”具有重要的作用,它能对人们的交往行为进行调整和规范。在“忠”方面,它是一种尽己为人的思想。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在这里的“忠”,可以表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里仁》)“忠恕”是儒家处理人际关系的一条重要原则。而关于“信”,《论语·阳货》是这样记载的: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应该有诚信,才能得到信任。诚如《周易·系辞上》所言:“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①

从根本上说,礼的灌输和习得是要让人成为“仁人”。从个体的学习和内向传播来说,应该做到“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从个人与社会交往层面来看,通过礼的实践和交往,以“仁爱”之情来对待他者。正如“郊社之义,所以仁鬼神也;尝禘之礼,所以仁昭穆也;馈奠之礼,所以仁死丧也;射乡之礼,所以仁乡党也;食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②从个体到他者的道德教化,提升了人的主体价值,也从实践上对人的社会交往进行规范,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总的来说,孔子认为对人的教化是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提高道德修养,③在社会交往中实现德性的培育。

(二)仁爱:以人为本的德性培育与交往出发点

《说文解字》曰:“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此籀文,象臂胫之形。凡人之属,皆从人。”④清人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提到:人者,天地之心也。按禽兽草木皆天地所生。而不得为天地之心,惟人为天地之心。故天地之生此为极贵。⑤人是天地之间最为尊贵的,相区别于其他物,这说明了人的尊贵和重要性。而中国古代在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宗法制度中,对人的教育、感化甚至控制,以及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建立为社会治理的核心所在。在先秦儒家观念中,人是处在社会的中心地位,是社会、天下和谐太平的主要推动者和实践者,具体来说,在孔子看来,因为人具有与动物相区别的道德理性和情感,这些共同的特征和本质将人聚集在一起,形成了社会。⑥诚如《论语·微子》中所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谁与?”除此之外,虽然传统儒家倡导天命观,天、神是人类所共同崇仰的存在,但我们从孔子的言论中发现,在人和天、神之间,孔子逐渐重视“人事”而“敬鬼神而远之。”(《论语·雍也》)《论语》记载: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也就是说,在孔子看来应该先注重当下的“人事”而不是鬼神。又如:“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这体现出孔子以人为本,对人的价值的重视,有如《礼记·礼运》曰:“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⑦可以说,在孔子思想中,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价值,比如对于礼的运用,只有人能制礼和用礼:“是故圣人作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⑧这种由人制定的具有外在强制性和约束力的“礼”,是使人区别于动物(动物也有群体生活)的社会性标志之所在。⑨再者,也只有人才能践行“仁爱”,所谓“仁也者,人也。”⑩更进一步说,对社会的管理统治,孔子是注重和强调人力,以德、礼为掌握政权的枢机。这些都凸显了人的主体性和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虽然说,在孔子的观念中,礼是维护宗法制度的准则,具有严密的等级性,但是孔子的礼却又是诉之于人的德性情感,是渗透于日常生活之中的。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这是宰我与孔子关于“三年之丧”之礼的争论,孔子在这里强调“守孝三年”是在当时的生活方式下人们对父母之“爱”或“仁”的情感、对父母之丧的“不乐”和“不安”情感的表达方式,是人们真情实感的流露。孔子对礼的处理是把具有等级性和强制性的规定融于生活之中,把宗教性神秘的东西变为人情日用之常,诉之于人的心理,在日常社会交往中培育人的德性,体现了人性意识和人道主义。这种以人的心理或者说以人的情感为诉求的道德实践,形成了整个社会的德性交往特征。根据姚锦云的考察,“德”最初是一种政治观念,到了春秋时期才逐渐发展为伦理观念,两者都体现为一种交往观念。人是有德性的人,社会是一张由德性交织而成的关系网络。“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有耻且格”是社会德性交往所带来的效果。

二、传播仁道:孔子主体间性的交往行为理性

孔子认为,“习礼”“体仁”“育人”等实现教化和德性的培育应该通过多闻、多见、多问、多学、多思等途径才能实现,才能从感性的感知提升到理性的认识。这不仅需要个体的内在反省“吾日三省吾身”,更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往,诚如《礼记·学记》所说:“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在孔子注重人本的思想中,人作为一种社会性存在,强调的是主体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往,体现出一定的交往理性和实践理性,注重在礼织就的社会关系中交往,进而向“仁人”转变。

(一)问答互动:孔子人际交往的主要方式

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孔子传播和交流仁爱思想是通过“周游传道”以及向朋友等他者学习和进行交流来完成的。其一,孔子为了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带着弟子离开鲁国而“周游列国”。每到一个国家,孔子觐见君王,拜访贤达讲述他的政治主张,推行仁政思想。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遂行。(《论语·卫灵公》)孔子强调用礼制来治理国家,推行的是仁政主张而拒绝军事和武力。这也反映出其以人为本的社会治理思想。这个过程是通过问答的人际交流方式来进行,孔子在这个过程中是一种“演员”的角色,能够通过自身去传播仁道,传播文化,这里可以将孔子看成是一种媒介,君王通过孔子阐述了解有关政治的主张,弟子通过孔子学习仁和礼的内涵,可以说,孔子的“游说”让道业弘扬,学术传播,声名彰显,德风流传,具有很强的传播和示范效应。此外,在《论语》中还记载了很多孔子和弟子之间的对话,孔子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传达他的思想。如《论语·为政》篇记载了弟子问孝的观点。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通过对话问答,孔子回答和阐释了有关礼和孝悌等思想内涵,以此传播他的仁政思想。当然,此时孔子是老师的角色,起到“传道授业解惑”的作用,具有解释、引导、教育、强化的传播功能。

其二,在孔子看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与朋友交流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孔子认为他者可以成为我们学习的对象,在交流中能够启发我们。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述而》)在选择交友中,孔子说:“益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论语·季氏》)与这些朋友交往大有裨益。而且在朋友交流中要“切切偲偲”(《论语·子路》)在批评中增进学问,甚至到有道之人那里去求得匡正,正所谓“就有道而正焉”(《论语·学而》)。因此,人的品德应在学习和交流中得到提升,“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论语·阳货》)在孔子看来,与他者(善的人)的人际交往能够塑造和引导人的良好品德,因此,人的交往是德性的培育也是德性的交往,这源于孔子相信人的主体力量,通过人的内在德性能够克服人性缺陷,能够理性地化解社会冲突,重建秩序。

(二)克己复礼:孔子主体间性的理性交往

目的(策略)行为、规范行为、戏剧行为和交往行为是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中对人的行为划分。哈贝马斯是从语言媒介的角度对人的行为进行理解的,也就是说在人际交往中人们是通过语言来进行沟通和交流的,这是一种平等、真实、可理解的交流。交往行为体现交往理性,是人在交往中实现价值、情感和思想的交流沟通,是一种道德——实践行为,其具有可领会性、真实性、真诚性、正确性。也就是说在具体的交往中应该能够富有诚信地表达思想,双方能够相互理解,并能够符合社会规范。首先,哈贝马斯批评讲求功利、利益驱使的目的性行為,他主张通过语言的沟通,实现主体双方情感、思想以及价值观念的交流等,这种德性交往行为是与其所批评的目的性行为有所区别的。其次,哈贝马斯所提出的这种交往形式是强调交流双方通过语言达到相互理解和沟通的,交流双方是互为主体性的,也就是说,他考虑的是主体双方具有互动性,是相对平等的交流形式,而不是单一主体对客体的控制。孔子与弟子之间的平等对话以及朋友之间的交流是主体之间通过语言进行对话,相对来说是互相平等的,交往双方在互动中阐释、理解和践行仁道。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孔子倡导的人际交流方式是一种主体间性的德性交往,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的交流,实现教化。

在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中,主体双方通过语言来表达情感、传播思想,体现价值观念。实际上在孔子的人际交往中同样存在这种交流形式,不过,孔子是通过礼来进行约束和规范的。颜渊死,子哭之恸。从者曰:“子恸矣!”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论语·先进》)又如:颜渊死,门人欲厚葬之。子曰:“不可。”门人厚葬之。子曰:“回也视予犹父也,予不得视犹子也。非我也,夫二三子也。”(《论语·先进》)孔子对自己的弟子颜渊的死去感到很悲痛,但在埋葬颜渊的时候却是遵守礼制的,不用厚葬。这是“克己复礼”的一种表现,也是仁的思想的体现。人的情感、意志、内在的审美需要充分展示,但需要用礼来进行规约,李泽厚认为这是儒家实践理性的特点。这种“实践理性”是用理智来引导、满足、节制情欲,是注重行动和实践而不是思辨,强调的是在礼的实践中去化解个体和社会问题。

总的来说,孔子注重从礼诉诸人的心理出发,甚至以人为媒介,在人际交流中互动学习礼,培育仁德品性,传播仁道。这种人际传播智慧,正是以人为核心,在交流实践中化解人与社会的问题,这与传播的实质是相契合的,也就是说传播的问题最终还是人的问题,包括传播的目的、方式以及效果等都是以人为目标,解决相应的人的社会交往问题。因此,可以说,孔子的这种人际交往观念,或者说儒家的交往实践理性是具有恒久生命力的,是能够化解社会冲突和矛盾的有效方案。

三、遵礼而行:孔子建构礼治社会的人际交往意义

《周易·系辞上》:“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智慧要崇高,仿效天,而礼则要谦卑,取法于地,也就是说礼要落实在现实中,或者说行动应该要扎实,礼具有与天一样的地位和作用。一般說来,礼制包括有礼和乐等形式,孔子将仁爱等道德思想寄托于礼和乐之中,通过礼乐相互协作,创造共通的意义空间,让人际交流双方在礼乐中能够感悟礼乐中所蕴含的仁爱思想和其中的道德情感。与此同时,礼或乐也作为一种外在的规范对人的行为和内心进行规范和约束,让人遵礼而行,在此过程中形成一个完善的自我,实现“成人”的教化理想,正如:“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礼制在整个人际交往中是对话的基础,是个人乃至国家处理社会关系的核心策略,是在社会交往中取得尊严的内在依据。

(一)礼乐典章:一套创造共通意义空间的符号

《说文解字》中:“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豊亦声。”从字源上说,“禮”“豊”具有相通之处,都与先民的仪式活动有关。《周礼·大宗伯》将礼分为五种: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采用不同的礼,而且这些礼具有不同的规范和表现。譬如,礼的要素包含有礼法、礼义、礼器、辞令、礼容、等差等几项。这其中包括礼仪的规则和程序的固定安排;对礼仪包含的内涵和精神的阐释;礼仪所用器皿的选择和摆设;引导和推进礼仪的交流言语;礼仪过程中所展现的仪容仪表以及社会各阶层遵守有等级差别的礼仪等。同时,这些元素之间相互衔接,在一定的秩序中表现特殊的意义。实际上可以将礼看成是一套表征符号,具有交流和沟通的功能,或者更进一步说,礼本身就是一套文化表意系统和沟通模式,它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可以提供一套行为符码,同时又具有开放性,能够让参与者、传播受体进行解读,从而形成一个交流系统。一般说来,礼的演示中需要有乐的配合。礼乐中的乐,不只是音乐,还包括诗歌、舞蹈等艺术形式。礼的举行离不开乐,乐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合称“礼乐”。应该看到乐的演奏和表演需要一定的乐器、表演服饰、表演程序等,也是一套能够配合礼,传达思想内涵,沟通传者与受者的符号,是符合中国文化表达路径的形式。

礼乐作为一套符号系统,在具体的运用中能够有效地传播仁爱、孝悌、尊敬等道德情感,受众在礼乐中对这些情感给予认同,也就是说,礼乐作为一套符号系统为受众创造了共通的意义空间。这套符号系统与日常传播的媒介系统不同,它有更为凝固、更合逻辑的特质。孔子将其提升到人的道德情感高度,让受众从精神上和内心上得到感悟。Eric W. Rothenbuhler认为,仪式(包括礼仪)是一种强有力的传播效果的形式,它通常是关于原始事物,利用我们的符号和意义系统中最深刻编码的逻辑,建立在最基本的信仰和价值观基础之上,这些仪式(包括礼仪)的特征使它比任何其他传播形式都有效。人际沟通是一种意义创建的过程。一个没有意义共享的沟通过程不能算是有效的人际沟通。礼和乐的配合营造了特殊的传播情境,传递了人类所认同的道德情感和价值观念。这是人际交流进而实现互动的意义共享点,也是情感的触发点。孔子在人际传播中有效利用礼乐符号系统,积极倡导礼乐制度,甚至提高到“礼治”的高度,使之融合于社会的各个方面,这种方法应该说对于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化解社会矛盾是有积极意义的。

(二)礼乐相示:人际传播的外在规范

《礼记·仲尼燕居》中记载:“两君相见,揖让而入门,入门而悬兴,揖让而升堂,升堂而乐阙。下管象、武、夏龠序兴,陈其荐、俎,序其礼乐,备其百官,如此而后,君子知仁焉。行中规,还中矩,和、鸾中‘采齐,客出以‘雍,撤以‘振羽,是故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入门而金作,示情也。升歌‘清庙, 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古之君子,不必亲而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这段话说明在君子相见的过程中需要有礼乐的协调配合和有序引导,以示君子之间的“礼数”,也借此传达情、德、仁等思想内涵。礼乐成为君子交流沟通中的超越言语的一套符号系统。当然孔子所倡导的礼乐是广泛运用于日常人际交往的,也包括国家治理以及国家之间的交往。

礼也者,犹体也,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郑玄注曰:“礼者,体也,履也。统之于心曰体,践而行之曰礼。”“体也”“履也”为汉代声训,都是试图表示与“礼”相关内涵的主观表达。所以,从这里来看,“礼”与“身体”二者有一定的关联性,二者互为承载,意味着礼的本质在于人的内心,包含有仁爱道德等,并需要由身体来向外展示和践行,同时也对身体有着特定的规束。正如,“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论语·泰伯》)笔者以为,在孔子的礼治思想中,礼乐对人际传播行为的规范,不仅是对身体外在行为的约束和引导,而且也对人内在品行和情感进行调整。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也就是说,在丧礼的时候应该有哀戚的情感才是符合规范的。人的情感抒发只有在礼乐的规范下才能得到正确的引导,正如钱穆所言,人有醲郁恳挚之感情,乃以礼乐为象征,以导达而发舒之,使其感情畅遂,得有相当之满足也。在此引导下个体实现对自身的调整而逐步走向“成人”,人际间的关系得到协调,社会秩序得到和谐稳固。

(三)依礼而治:社会运作与国家交往的共同规约

孔子曰:“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懂礼是立足社会的基础,孔子所设定的礼制是人的一切社会交往行动的基础和准则,甚至如子贡所说:“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是否遵照礼制是关系个体甚至国家生死存亡,是获得尊严的保障。历史上,齐鲁两国之间著名的“夹谷会盟”深刻地揭示了这一内涵。在会盟中,孔子体现出知礼有勇,在孔子看来,会盟双方都要遵守礼制,没有礼制则活动无法开展,无法对话,孔子始终将对方看成是一个平等的对话主体,在与盟的过程中讲求双方条件相互平等,结盟才能成立。这正是在礼制规范下主体间性交往的一种体现,能够充分尊重交往双方各自合法的地位以及在交往中能够获得尊严和权益。子曰:“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卫灵公》)政治主张不同,不相互商議。孔子主张的仁政思想是需要遵从礼制的,与此相违则不能共同对话,是不能共同生活的。礼制为社会秩序的统一提供了内在的依据。

法国著名汉学家汪德迈(Léon Vander meersch)曾说过:“礼治是治理社会的一种很特别的方法 。除了中国以外,从来没有其他的国家使用过类似礼治的办法来调整社会关系,从而维持社会秩序……只有在中国传统中各种各样的礼仪被组织得异常严密完整,而成为社会活动中人与人关系的规范系统。”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儒家是极其重视礼的社会性作用的。美国社会学家兰德尔·柯林斯认为,“历史上,最早关于仪式的社会学思考是由中国思想家做出的。孔子和他的追随者强调,礼仪表现对社会秩序至关重要”。诚然,礼制更深层次的社会功能在于通过礼乐等形式传播来维系社会秩序的稳定,实现天下治理。正如《礼记·效特牲》中提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知其义而敬守之,天子之所以治天下也。”这就是说,知“礼义”就可以“治天下”,这是因为礼义就是社会等级秩序。礼之本质是“序”,即等级、秩序;乐的本质是“和”,即和合、和谐。余英时先生曾说:“中国的‘道源于古代的礼乐传统,这基本上是一个安排人间秩序的文化传统。”孔子的礼制思想贯穿于人际传播过程中,而且是一套复杂的符号系统,它既能够表达儒家思想又能够以外在的标准调整人际关系,因此,在孔子的人际传播活动中这套规则是伴随始终的。

四、结语

《礼记·哀公问》:“丘闻之,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君子以此之为尊敬然。”在孔子看来,礼渗透于上至天地下至家庭婚姻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不管是法敬天地鬼神,还是家族亲人之间的相处都是依礼进行交往和互动,人们在礼规范中体会其中“仁”的内涵,譬如,有人们对天地鬼神和君王的敬畏的情感,有家庭中亲人之间的情感,这些都是“仁”这种德性情感的体现。这是将人的心理或情感视为主要诉求对象,体现对人性的关注,也是孔子“以礼释仁”思想的一种阐释。进一步来看,“仁”的内涵具有主体间性的含义,是需要人与人之间以互相吸引的,以遵礼的方式进行道德情感上的交流和互动,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仁”的解释是:“仁,亲也,从人从二。”关于“二”字,郑玄注云:“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而所谓“相人偶”的含义,就是主体之间相互尊重对方的意思,以诚相待,能够彼此互相沟通和理解。而这种“相人偶”的形式正好体现在遵礼的社会交往中,我们认为,在儒家礼制规范下,这种主体间性的交往充分体现了人的主体性,总的说来,遵礼而行,体仁践德的人际交往是源于孔子注重“人事”,是对以人为本的传播思路的很好诠释,也是儒家处理人际关系的一种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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