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因应特殊行业进项税额认定障碍*
——回归抵扣链条的增值税法规则改造
2020-05-21◆张旭
税收经济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被保险人
◆张 旭
内容提要:增值税扩围改革中部分行业受制于上游涉及非应税项目、简易征收项目等原因,进项税额认定出现障碍,无法充分抵扣,税负转嫁困难。传统增值税法规则平移营业税差额计税的方法,降低税负的同时却致使抵扣链条断裂,对公平分配税负和经济正常运行造成不当影响。以回归抵扣链条为基准,相关规则的改造应当摒弃粗糙化的处理方式,着重把握增值税中性特质,在统一计税方式的前提下兼顾还原进项税额的任务。计算抵扣等方法可以实现抵扣计征和公平税负的双重要求,适宜作为构建规范税制过程中的权宜之计。以税收中性原理指导增值税法规则的设计,通过提升征管能力促进公平税负的实现,才能有效因应和破解税制改革中出现的难题。
一、问题的缘起:特殊行业进项税额的认定障碍
2016年5月我国全面推行“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落实增值税扩围的最后一步,至此实现了我国货物和劳务流转环节的税制统一。通过扩围改革,行业内纳税人得以避免被重复征税,有利于减小纳税主体间不合理的税负差异,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公平竞争。
与营业税设置较低税率,但对生产销售领域各主体均课以税负的逻辑不同,增值税的税率设置更着重关注终端消费环节的税负,辅以进项税抵扣机制来减轻流转环节各纳税人的负担。故而,“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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