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财政分权与地方税体系建设
2020-05-21冯俏彬
税收经济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财政收入
◆冯俏彬 ◆李 贺
内容提要:中国式财政分权是指在政治权力、税收权力向中央政府集中,经济权力向地方政府分散,地方和中央收入与支出权力不对等的现实条件下具有中国特色的财政分权。通过中国财政分权综合指标体系的分析显示,当前我国财政分权综合指数虽呈上升趋势,但总体综合指数较低;地方财政收入对税收收入及税收政策的作用不敏感;东部、中部、西部及东北区域之间财政分权综合指数相差较大。因此,建议地方税体系构建应以中国式财政分权为理论基础,给予地方政府相应的税收管理权、立法权及税率确定权,其对于解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严重依赖及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预算改革、税收制度、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的改革进展并不顺利,无论是事权划分、收入划分还是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都未达到预期。更重要的是,正是由于这种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决定了整个财税制度设计方向和框架的枢纽性制度建设滞后,其他各项财税改革不得不在缺失方向和框架约束的情况下展开,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税改革中“个体合成的谬误”现象,即各个单项改革分别看都正确,汇总为整体时却有问题,地方税体系正是这样的问题典型。本文试图在中国式财政分权理论视域下,以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为总线,以税制改革为起点,探讨和研究新时期我国地方税体系建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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