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课程思政”的引入与设计研究
2020-04-21李训伟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20年7期
关键词:课程思政
摘 要:“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法学“课程思政”的切入点和归属,是法学课程与思政课程相融合的契合点。在法学课程中引入“课程思政”是必要的,需要遵循引入原则,科学设计。
关键词:法学课程 课程思政 引入原则 设计方案
一、研究背景
“德法兼修”作为培养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是法学院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其培养策略的根基性是要加强对青年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是关涉新时代教育发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思政课改革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根本性问题。一直以来,高等教育依赖思政课对青年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事实证明,仅凭思政课在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单兵作战”难以企及“立德树人”的高等教育目标。要充分利用高校的各类课堂开展课程思政,各门课程都应当在“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的同时,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在法学课程中引入并设计好“课程思政”是革新法学教育教学理念、完成法学教育教学使命的必由之路,是新时代法学教育教学实现最高人才培养目标的强有力保障。
二、法学、思政课的思政教育教学现状
“全课程思政”是“课程思政”改革的主阵地、主渠道,也是法学“课程思政”改革的理论依据。长期以来,法学专业课与思政课存在“各自为战”的局面。
(一)法学课程的思政教育教学现状
法学课程在注重对专业知识的传授、专业技能的养成的同时却忽略了对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观的塑造,偶尔的课程思政内容也基本上是为了完成专业教学而“捎带进行”,淡化了“全课程思政”对法学课程思政教育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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