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论纲
2020-02-25王春业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年4期
王春业
一、研究现状与研究价值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大湾区发展作出规划,成为指导粤港澳大湾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1)该规划近期至2022年,远期至2035年。参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载“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2019-02/18/content_5366593.htm#1,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2月10日。在大湾区合作建设与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加强大湾区的法治建设,如何让法治成为大湾区发展的促进力量,如何克服大湾区法治建设中的实践难题,是每个关心大湾区建设发展和国家发展大局的法律人必须关注的问题。
但就笔者目力所及,目前有关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对策性研究还比较薄弱。既有的相关研究成果中,直接涉及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的成果明显偏少,既缺乏有分量的专著,也少见有深度的论文。(2)就学术专著而言,目前检索到的最新成果,参见滕宏庆、张亮:《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环境研究》,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该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对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法治情况进行评价;下编对世界三大湾区的法治情况进行介绍,分析了其特殊性、不足之处和启示,并对标提出了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路径的具体建议。就相关论文而言,将“粤港澳大湾区”作为关键词输入“中国知网”,截至2020年3月31日,共有学术论文2 005篇,其中2017年151篇,2018年474篇,2019年1 190篇,三年共计1 815篇,占论文总数的90.5%,且2018年和2019年两年共计1 664篇,占比83%。由此可见,粤港澳大湾区的相关问题只是在近两年来,尤其是近一年来才成为研究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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