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晚年书信中的法学方法论思想研究
2020-02-25任岳鹏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年4期
任岳鹏
马克思逝世之后,对于马克思观点的理解就成为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其中不乏误解与曲解,所以,国外有《保卫马克思》、国内有《回到马克思》等学术著作试图“以正视听”。(1)此指法国哲学家路易·阿尔都塞的《保卫马克思》和我国张一兵教授的《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然而,可以这样说,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权威解读,除马克思本人之外,就应该是和马克思共同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恩格斯了。恩格斯在马克思去世之后又生活了12年,在这12年中,面对资产阶级学者及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青年党员对马克思观点的歪曲和误解,面对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变化,恩格斯从1890年到1895年去世之前在写给保·恩斯特、康·施米特、约·布洛赫等人的书信中,集中驳斥了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并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回应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新变化,从而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发展和创新。学界一般把这些书信称为恩格斯晚年历史唯物主义书信。(2)关于恩格斯晚年历史唯物主义书信的概念,即时间范围和文本范围问题,参见杨仁厚:《恩格斯晚年历史唯物主义书信社会思想再研究》,载《山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本文有时简称“书信”。从这些书信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恩格斯就某些问题的观点,也可以看到恩格斯主张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包括应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本身的马克思主义方法,特别是如何对待包括法律在内的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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