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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问题的探究

2020-01-10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29期
关键词:外语类师资办学

(无锡太湖学院 江苏·无锡 214062)

1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1.1 社会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认可度不高

国内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般都放在学校同一批次不同代码招生,由于社会普遍对中外合作项目的认可度及收费等诸多原因,尤其今年受疫情的影响,众多考生及家长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予考虑,或热情度不高。因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举办学校的普通类专业虽然在同一批次招生,但后者的录取分数线一般都远高于前者。所以与同校普通类专业的生源质量相比,甚至同专业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生源质量要略差一些。另外,其中部分报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存有“小心思”,内心不是很愿意出国,因此他们希望能通过一些“讨巧”的方式顺利完成并获得国内相应文凭的教学任务。

1.2 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人才培养特色不亮

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明确的规定:“引进的外方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应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核心课程的三分之一以上,外国教育机构教师担负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门数和教学时数应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课程和全部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以下简称“四个三分之一”)。在大多学制为“N+M”模式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学校为了让学生在相应的年级顺利出国就读,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加大了外语类课程设置。同学校普通类专业学生一般外语类课程低年级时每学期设置4-6学时,高年级一般设置相应的外语类选修课不再设置必修课程。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方案中,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每学期的外语类课程设置一般为6-10学时,目的是确保学生能够顺利通过托福、雅思等考试。因此外语教学占据了课程总学时的很大一部分,再加上“四个三分之一”的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培养方案中能安排的特别是国内举办学校该专业的特色课程就空间有限,这样失去了该专业在原校中的办学特色和优势。

1.3 部分学校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重视度不够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多数学校都由学校国际教育学院进行统一管理,作为独立的教学单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虽然在日常管理上作为独立的单位,但在实际日常办学过程中仅靠本单位的资源是无法支撑所有项目的人才培养需求,必须充分依靠和统筹举办校的教育教学资源。比如在师资配备上,大多举办校不会因为有中外合作项目而单独引进相应的自有专任公共基础课、专业课教师,而是共享校内的现有师资资源。可是在统筹安排课程教学时,学校一般都要优先考虑普通类学生培养的需要,无论是师资还是授课时间的安排。因此国际教育学院或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学校教学资源的利用上是不占任何优势,甚至相较于培养普通类专业学生的教学单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再者,因为一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对校内资源的重复利用,因此部分学校在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中将其不纳入监管范畴,这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规范性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保证不利。

1.4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学科专业建设中发挥的作用不大

高校积极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都是希望能通过国际校级间的交流,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学科专业建设水平。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更是得到了蓬勃发展,但是通过这么多年来的实践发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并不突出,对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的动力不足,对学校国际化氛围的辐射和影响力也并不大。

2 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的建议

2.1 严格管理,充分体现教育的公平性

对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一律要严格按照既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培养学制来执行,不得以外语类考试未过关等为借口而不履行合作培养协议,如不前往联合举办的外方学校继续学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高考录取时一般分数都要低于本校的普通类,为了体现教育的公平性,学生务必严格按照中外合作办学的培养模式和计划来完成中外方的所有学业才能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能因学生达不到出国条件而“求其次”在国内继续完成学业,且可在顺利完成国内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的条件可授国内学校文凭,以此为“惩罚”或补救措施。当初由此规定确实是因为有少数同学在专业学习上很刻苦很优秀,但因为语言不过关或者身体原因很遗憾不能出国,为此而制定的措施。但学校的一番好心却被一些同学给利用,变成有空子可钻。在他们眼里这是一份保障,有些学生报考时就是冲着这份保障才选择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已经取消了该规定,加强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学籍管理。学生既然选择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必须遵守契约精神完成中外方所有课程的学习任务,方能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没有退而求其次的“后路”,更不能有任何管理的空子给学生钻,这是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权益保障,也是对教育公平性的保障。

2.2 合理设置课程,充分突显专业优势和特色

学校希望能通过中外合作项目的举办来加强院校间优质资源的互通共享,双方能够深入合作取长补短,实现共同发展和进步。一般学校在选择合作项目时都把点放在自己的优势专业上,是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高地。因此,无论在普通类还是在国际化合作专业的人才培养上都应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为了突出合作办学的特色和优势,合作双方必须在满足“四个三分之一”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通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人才培养方案融合了两校的优质资源,培养出的学生在国际上该专业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在培养方案制定中,课程的设置不能一味注重外语类课程和拼凑“四个三分之一”,而把培养方案制定成“外语课程+外方课程”的简化版,失去了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使得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成为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中的鸡肋。要给学生的自主学习留有空间,培养方案不能大包大揽,追求大而全。必须要让学生明确课内、课外学习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建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语类课程的设置可与普通类专业保持基本一致,这样有更多的空间安排体现两校专业特色的课程,突显合作办学的优势,保证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2.3 加强质量监控,提高办学的规范性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作为高校承担人才培养的一份子,理应纳入全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统中去。不能因为它们在教学过程中大多是依靠和共享学校其他教学单位的资源,而对它们不再进行质量上的监控和保障,自由发展,让它们成为学校质量监控的盲区。相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更需要举办学校加强对其的质量监控。监控的主要内容除了要满足教育部门对中外合作办学方面的规范要求,例如文中常提及的“四个三分之一”是否满足外,更要加强对其人才培养各环节的质量监控。避免出现在师资配备、资源利用等方面出现差异化对待,要与学校普通类专业一视同仁,加强建设,严格要求,规范办学。

2.4 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合作优势

既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般都是举办学校双方的优势专业,因此在合作过程中更要发挥其优势,把它做特做优。学校要积极投入本校的最优资源,要主动引导合作院校共享优质资源,努力吸收并应用于普通类专业的人才培养中。要充分发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试验田的作用,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和支撑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发挥其重要作用。要加强与外方师资的教学互动,让外方选派的专业教师能积极融入到中方学校的师资日常培训中,让其积极参加校内各类教学研讨活动,提升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水平,培养和拓展学校自有教师的国际化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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