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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家庭农场发展思考

2019-10-29潘镜平

上海农村经济 2019年10期
关键词:浦东新区服务体系农场

■ 潘镜平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引领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代表着中国农业的先进生产力。

一、浦东新区家庭农场的基本现状

浦东新区家庭农场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出号召以来,在浦东新区各级政府部门的推动下,经过努力发展,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取得了不俗的成效,成为浦东新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之一。

(一)成为农业新经营主体的主要形式

到2018年底,浦东新区农业新经营主体有810家,其中区级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有52家,区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20家,家庭农场有538家。家庭农场分布状况呈现以东部农业区为主的特点。

(二)成为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生力军

到2018年底,全区耕地面积30.8万亩,其中家庭农场经营9.3万亩,家庭农场的经营面积占到了总耕地面积的30%左右,是重要经营形式。其中,经营规模在100亩以下的有117家;101-150亩的163家,151亩以上的258家。这表明经营101亩以上的共有421家,已占总家庭农场的78.25%。由此可见,浦东新区家庭农场规模较大。按种植结构分,有粮食种植型83家,粮经型432家,经济作物23家。

(三)提高了农业集约化程度

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为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打下了土地规模基础,为农业科技的推广、农业机械的作业、良种的使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科技农业在家庭农场中正在起步,浦东新区智慧农业的典型示范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上海零珊、淼洋、桃咏等10家家庭农场开展了物联网建设,在土地规模经营的基础上,进行了连栋大棚等基础设施建设,棚内装置了传感器、电脑终端平台和水肥一体化等装置。对作物进行二氧化碳、水分、肥料、养分、空气湿度、病虫害的监控,实现了智能化监控、数据采集、水肥自动灌溉和施肥等作业,智慧农业在家庭农场中起步、发展,提高了浦东农业集约化程度。

(四)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大多数家庭农场取得了较好效益。如书院镇洋溢村的一家家庭农场经营300多亩土地,是粮经型种植,有桃子60亩、水稻90亩、蔬菜150亩,年收入达到了1500万元,亩收入达到5万元。又如祝桥镇卫民村兴龙家庭农场,经营150亩土地,种植水稻120亩、蔬菜20亩、西瓜10亩,净收入达到10万多元。据书院镇塘北村家庭农场反映,种植西瓜的收入可以达到1万多元1亩,西瓜采完后再种植丝瓜达到3000-4000元1亩,两者相加可以达到14000-15000元1亩。可见,家庭农场的规模效益相当明显。

二、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浦东新区家庭农场的发展仅有6年时间,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势单力薄难以驾驭经营风险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在经营中会碰到一些困难。

1.市场信息不灵。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市场信息很重要。如果摸不准市场行情,就要吃大亏,不可避免地出现种植风险。如今年,出现了翠冠梨、水蜜桃滞销的现象。

2.没有足够的资金。有的家庭农场建了塑料大棚,但棚内没有建滴管等水肥浇灌设施,也买不起大型农机具。

(二)家庭农场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

家庭农场的经营者,普遍文化水平不高。他们大多数是初中学历,有高中学历的不多,极少数是大学学历。农业科技水平普遍不高,仅凭经验经营家庭农场。对于智慧农业等知识很少有人了解,农业新技术、新农艺、新品种推广运用上有难度。

(三)没有建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家庭农场与外界协作的少,单打独斗的多。很少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超市等合作,结成利益联接机制,以此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和实现利益共享。因此农产品的销路有限,有很多家庭农场只出售初级农产品,销路主要靠小商小贩和朋友,没有真正与大市场联接。

三、推进家庭农场建设的思考

家庭农场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经营形式,其发展关系到土地规模经营的成败。为了使家庭农场能顺利、健康发展,特提出一些建议思考。

(一)积极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助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助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应该建立从产前、产中、产后的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完备的农业服务体系。

1.完善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首先要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制。区级层面要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在现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农业服务中心的基础上,专门成立对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单位的农业科技运用的指导机构,加强对家庭农场等农业新经营主体农业生产指导和技术推广工作。镇级层面要成立家庭农场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加强农业科技指导力量,直接到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单位指导农业技术和农业信息工作。村级要有农业服务站,专门负责对农业科技的指导。

2.区和镇要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要组建农机作业、植保,粮食烘储、专业育秧育苗、劳务、农资配送及信息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都纳入专业化服务体系内,为家庭农场的经营走向社会化服务体系创造条件。

3.发挥社会力量,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建设农业服务体系要发挥社会各方力量,使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得更完备、更强大。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装备的优势,允许它们与家庭农场结成联盟开展多种形式的为农服务。把科研机构、农业技术部门、农业大专院校等有志于服务农业的其他力量,都纳入农业服务工作体系,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和科技优势,增强农业服务体系的服务力量。

(二)建立利益联接机制,助力家庭农场发展壮大

家庭农场起步比较晚,而且以家庭为单位,势单力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时常处于不利的状况。要改变这种状况,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利益联接机制,确保家庭农场的利益得到有效实现和增长。

一是双向联合。可以有家庭农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联合,与农贸超市的联合;家庭农场+企业学校等消费单位的联合,实现订单农业,把农产品纳入他们的销售和加工计划。

二是多元联合。可以有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贸超市等的联合。

三是与科研单位的联合。科研单位可以把家庭农场作为科研实验基地,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并给予一定的实验经费。

这些模式的联合单位,可以向家庭农场下达种植的指导计划,统一供种、统一农业技术、统一生产资料、统一品种规格、统一农产品质量、统一收购,实行保护价格。家庭农场的种植计划纳入利益联结体的销售和加工计划。

由这些联接体的上游单位向家庭农场返回农产品货款,并实现利润分成,确保家庭农场的利益。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利益联接机制,必须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并得到各自的利益保障;如若违背自愿的基础,损害家庭农场的利益是不可行的。

(三)组织家庭农场协会,维护家庭农场利益

把家庭农场组织起来,实行有组织的发展,最有效的形式就是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它是个民间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的地位。它可以起到政府与家庭农场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开展对家庭农场服务、咨询、沟通、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

家庭农场协会职能:家庭农场协会代表家庭农场的共同利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有行业服务、行业自律、维护权益、行业协调等职能。

家庭农场协会因经营范围不同,可以在家庭农场协会下,按经营不同的内容,可以设立若干个分会,如种植协会、养殖协会、加工协会、营销协会、农机协会、农技协会等,并各自行使分会职能。

成立家庭农场协会的作用:一是政府可以委托协会行使部分职能,如家庭农场管理、计划制订、政策落实、统计等工作,可以帮助政府精简机构人员。二是协会可以参与政府的有关农业决策的论证,阐述协会的意见。三是可以代表家庭农场对外谈判,保障家庭农场的利益。四是协会开展农业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培训,提高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农业技术水平。五是进行法律援助,维护家庭农场的合法权益。这样做使得政府省心,家庭农场也可以得到保护和利益保障。

(四)培育家庭农场品牌,提升家庭农场信誉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农场品牌建设十分重要,创立了知名品牌,家庭农场市场信誉度就高了。

政府要积极地鼓励家庭农场创立农产品品牌和家庭农场品牌,使家庭农场赢得声誉、赢得市场。

政府要在资金上、技术上进行扶持,并派遣专家、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挑选经营好的家庭农场进行典型示范,取得经验进行推广,着意培养示范家庭农场。

同时,为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展示搭建平台。特意推出家庭农场的农产品参加国家、市、区的农博会,推介家庭农场农产品。

家庭农场协会对重点家庭农场进行技术指导和帮助。从种子、农资、生产管理、采摘、包装、加工、销售等环节,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为家庭农场创立品牌提供方便。

政府和协会开展对家庭农场的经营进行评选,评出优秀的家庭农场并进行奖励。经过几年的连续评比,品牌家庭农场就可能脱颖而出。

同时,开展对家庭农场的农产品的评比,通过评比,家庭农场的优秀农产品就很自然地成长为优秀品牌。

在品种上,除8424西瓜、翠冠梨、水蜜桃、甜瓜、祥欣生猪外,还可选出甜瓜、花卉、种苗、河蟹、樱桃、火龙果,以及蔬菜,如黄瓜、丝瓜、扁豆等培育为品牌,这样可不断丰富浦东新区农产品的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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