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规制:界定、类型、评议
2019-10-21王文波
青年生活 2019年18期
关键词:互联网
王文波
摘要: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人们对互联网观念的变化和普及都使得互联网市场经济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互联网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也会带来相應的矛盾与冲突。近年来,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层出不穷,但法律规制却有些力不从心,互联网自身的新颖性、隐蔽性、低成本以及技术性强等特点使得立法对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存在紧迫性。
关键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互联网
引言
随着技术的不断革新,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越来越成为法律应当监管的问题,2017年法律修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2019年法条并未有所变动,本文旨在通过对互联网法律概念的界定及其分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互联网行为的规制的评析,来提出对未来研究的结论及其展望。
一、互联网不正当行为的界定及特征
(一)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参考新法第十二条,本文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概括为:从事互联网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以互联网平台为媒介实施了妨碍其他经营者提供正常互联网产品的非法行为,直接或间接的损害了消费者及其竞争对手的合法利益,扰乱互联网市场公平的交易状态。
(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1.产生于注意力经济。注意力经济是指:经营者为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而吸引消费者或者互联网用户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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