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格式合同中协议管辖的问题
2019-10-21鲍晨曦
青年生活 2019年9期
鲍晨曦
摘要:用户协议在网络服务中是必不可少的,但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用户协议是格式合同,它必然会试图减轻它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且还会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在我国互联网服务商提供的大多数用户协议中,都会有管辖权的协议条款。但是这种特殊的协议管辖是否会伤害到消费者,是否能被法院承认,这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的我国是一个非常广泛的问题。
关键词:合同法 格式合同 协议管辖
格式合同在服务商和消费者之间,信息、经济等都不对称,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形成诉讼时,用户通常处于不利地位,民事合同的性质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不符合平等精神。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首先,这样的条款很容易被格式合同的提供者(即商家)滥用,以便选择对商家本人有利的管辖法院。导致对方当事人,也就是消费者起诉、应诉的成本非常高,甚至有可能受到不公正的对待。第二,协议管辖条款中经常用非常细小的字体掺杂在条款繁多的合同文本当中,实际的注册和交易过程中有兴趣、有耐心阅读这些文字的人并不多,许多人没有注意到管辖权协议条款的存在并不明确,而且通常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即使消费者已经注意到协议的条款,也很难理解其确切含义。第三,由于诉讼费用,差旅费和时间消耗等原因,消费者被迫诉诸法院起诉并由商人按照协议条款作出回应。即使消费者在选择协议条款的地方进入法院,诉讼费用的计量也会吓到甚至吓退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极有可能形成诉讼上的实质的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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